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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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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6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樊家驹先生(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的通知,控股股东正在筹划控制权转让事宜,拟转让的股份数量共计51,600,283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0%,该交易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17日、12月18日连续停牌两个交易日。

  鉴于该事项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3110)自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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