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的公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0-056号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人民币344,131万元

  ●项目批复情况:已取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0〕33号)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规模和利用效率,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电力公司”)拟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园投资建设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以下简称“LNG二期项目”)。

  南沙电力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注册资本为5.83亿元,主要从事电力产业规划、投资、建设与运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与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电力公司”),以及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0%、22%、28%股权。截至2020年10月30日,南沙电力公司资产总额25,797.70万元,负债总额814.42万元,所有者权益24,983.27万元。

  LNG二期项目总投资约344,13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8,827万元占比20%,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本金由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按50%持股比例出资25,875万元;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按22%持股比例出资11,385万元,其中以项目用地按土地评估值作价出资10,708.93万元,现金出资676.07万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分步注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的议案》,同意南沙电力公司投资建设LNG二期项目,上述项目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取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0〕33号)。

  (三)上述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LNG二期项目规划建设2×600MW燃气调峰机组及其配套设备,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22年12月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23年3月投产。项目总投资为344,13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8,8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机组年利用小时数3,300h、上网电价0.605元/kWh、天然气单价(含税)2.47元/Nm3测算,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85%。

  三、 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LNG二期项目为广东省和广州市2020年重点项目,对推动广州市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实现循环经济具有积极意义。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和利用效率,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到骨干支撑调峰作用。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气源,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广州市用气规模,促进公司电力业务和燃气业务协同发展。项目符合国家节能降耗减排的产业政策,可以促进环境保护,实现社会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项目经营的市场风险为电量需求对机组利用小时数的影响、天然气价格的不确定性、电力市场交易对上网电价政策的影响,公司将进行全方位成本控制,提高项目对市场的适用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技术风险。燃气机组较多承担调峰任务,与常规燃煤电厂相比,机组的启停将增加设备的故障率。公司将充分考虑启停频繁因素,在燃机选型上对机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降低故障率。

  五、备查文件

  广州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0-054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无关联董事),实际参会董事7名,杨德明独立董事委托曾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的决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国际绿证合作的决议(关联交易)》(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作为公司绿色电力开发建设的平台,负责投资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充电桩等清洁能源项目。为进一步扩大新能源业务范围,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新能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碳所”)开展国际绿证合作。新能源公司指定广碳所为国际绿证注册登记系统唯一项目注册人,确保选定的可再生能源电站在2021年并网发电总量不低于1.3亿千瓦时,并与广碳所签署相关合同。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十二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0-055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灿华先生主持,形成《关于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国际绿证合作的决议(关联交易)》(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同意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国际绿证合作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业务范围,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同意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国际绿证合作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O年十二月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