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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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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6: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健锋先生、梁宏先生、张士宝先生、梁伟先生、梁杰同先生、孟基中先生六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邵希娟女士、强昌文先生、徐金焕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梁健锋先生为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在行业内扎根数十年,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助于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梁健锋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71,723,040股,其在离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后未买卖公司股票。

  梁杰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的相关议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因梁杰同先生在公司市场部任职多年,开拓市场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较为熟悉,为进一步完善董事会成员构成,推动公司治理发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杰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梁杰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500股,且在任职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孟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的相关议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因孟基中先生在铜箔生产方面有数十年经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较为熟悉,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发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孟基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孟基中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500股,且在任职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独董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予以公示。因徐金焕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如下:

  (1)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3万元/人(含税,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9.6万元/人(含税,按月发放)。

  因董事梁宏先生、张士宝先生、梁伟先生、邵希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月4日下午15:0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4)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梁健锋,男,1965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梅州超华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泰华多层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超华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华睿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超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喜朋达酒店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资深副理事长、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覆铜板材料分会副理事长、广东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梅县商会会长、广东省客家商会常务副会长;历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梁健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1,723,040股,与公司另一控股股东梁俊丰先生为兄弟关系,梁健锋先生与梁俊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长、总裁梁宏先生为父子关系。梁健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梁宏,男,1991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兼任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前海超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超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梅州市第七届人大代表、梅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历任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梁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为父子关系。梁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士宝,男,197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XINGTERA(芯迪半导体)董事,深圳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战略新兴行业、交易场所及矿产资源三个方向专家,江西财大客座教授(会计专业);曾供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中心资源II组负责人;研发中心董事、钢铁&新材料行业首席分析师、兼任工业品组主管;招商证券场外业务总部做市业务部负责人;曾供职于宝钢,负责预算、会计、成本、资金、税收、财务规划及并购整合等方面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张士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梁伟,1991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采购部总监;曾就职于公司总裁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日,梁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为父子关系。梁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梁杰同,男,1991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市场总监;兼任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泰华多层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泰华多层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分行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梁杰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孟基中,男,197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助理工程师;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铜箔事业群总经理;兼任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孟基中先生于2000年加入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课长、经理、厂长。

  截至本公告日,孟基中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邵希娟,女,196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会计学硕士点研究生导师,会计专业硕士(MPAcc)研究生导师,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后合并为山西财经大学)金融税务保险学系讲师。

  截至本公告日,邵希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徐金焕,男,197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任国峻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战略顾问。199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本科,并获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并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是全国第一批直读工商管理硕士生。徐金焕先生是九十年代末期央企最年轻的集团中层干部之一,也是派驻香港的最年轻的央企驻外机构的领导之一。历任三九企业集团总裁业务秘书、资本运营部部长、战略规划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海外管理部部长;三九企业集团决策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市三九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三九实业公司总裁、昆明高金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茂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工信中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公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建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261.HK)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金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强昌文,男,196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现为东莞理工学院教授,兼任英国诺丁汉大学博士生导师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博士生导师,多家政府法律顾问,东莞市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主任,广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2006-2012任安徽省法理学研究会会长,2010-2013任安徽大学法学理论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安徽皖大律所律师。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主编论文集5部,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检察院、省律协、公安厅等部门作学术报告上百场,获得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称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次,获得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优秀教师、省中青年法学家等称号。研究专长:法理学、法治理念、法律思维方式、司法原理、软法、宪政、公司治理、劳动法、合同法、中西法文化比较等。

  截至本公告日,强昌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7: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现拟提名王旭东先生、刘斯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两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王旭东先生曾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王旭东先生在公司任职多年,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较为熟悉,为更好地推动监事会履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旭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4,700股,其离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后未买卖公司股票。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经与会非关联监事审议通过,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每年3万元/人(含税,按月发放)。

  因监事张滨先生经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关联监事张滨对该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王旭东,男,1975年4月生,中国国籍。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供应链总监;兼任广州泰华多层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三祥电路有限公司(香港)执行董事、深圳华睿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1998年以来,历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项目经理,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华人汇利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深圳市新长安传媒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营运总监、总经理,百安居中国区域财务经理,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旭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4,7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斯丹,女,198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10年加入公司,现任办公室主任一职,兼任广东超华新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斯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3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19号超华大厦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张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滨,男,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兼任梅州泰华电路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梅州超华电路板有限公司监事、梅州超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喜朋达酒店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4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1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4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9:15至2021年1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19号超华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梁健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梁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张士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梁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梁杰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孟基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2.1  选举邵希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徐金焕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强昌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1、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王旭东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刘斯丹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股东监事代表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审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2月2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梅州:广东省梅县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联系人:曾庆生

  联系电话:0755-83432838;0753-8586687

  联系传真:0755-83433868;0753-8586680

  电子邮箱:002288@chaohuatech.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参会时携带并出示本通知登记办法中要求的证件文件。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一: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8。

  2.投票简称:“超华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填写股票数)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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