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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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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0-09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利谱”)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9,848,29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904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00,000股。2020年6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4,000,000股增至124,800,00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类型为公司2020年向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15名认购对象发行的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15名认购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鉴于限售股票可上市流通日2020年12月1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假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12月21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3号资产管理产品)、湖南中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魏士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爱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时均承诺:自三利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本次认购的三利谱股票,也不由三利谱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限售对象所持的限售股份达到股份解锁条件。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848,2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04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5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0-09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11月10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9013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天网点专属)”,产品起息日为2020年12月11日,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8,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7.00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901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网点专属)”,具体情况如下:

  ■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投资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

  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

  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

  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回单;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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