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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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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11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11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中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11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3号)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45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00元,期限6年,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0,607,246.0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22号《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为人民币179,151,20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6号《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9,130,700元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

  截至2020年12月14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70,223.31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593.5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支付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第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11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1,600万元与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四川索通豫恒炭材料有限公司,由新设立的公司作为项目主体建设年产35万吨铝用炭材料项目(具体项目建设规模以政府批准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签署投资合作意向书暨新设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0),于2020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4)。

  近日,上述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证载信息如下:

  名称:四川索通豫恒炭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0MA6B02XY1C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广元市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唐浩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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