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王诚持有无锡宏盛换热器制
造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27,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17年8月31日解除限售。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2、 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减持比例:拟减持不超过56,900股,即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为保持本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本人将严格实施《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其所持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