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0-6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国天楹”)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随着中国天楹城市环境服务全产业链布局的深入,多增长极带动各业务板块快速发展,形成多个独立、成熟的产业平台,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智慧环卫及分类业务板块发展迅速,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基于长远考虑,计划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智慧环卫、分类业务平台,根据A股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城环”)筹划分拆上市事项,并授权公司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启动分拆江苏城环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制定和实施股份制改造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江苏城环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0-70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公司筹划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城环”)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江苏城环的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能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启动对江苏城环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0-7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随着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市环境服务全产业链布局的深入,多增长极带动各业务板块快速发展,形成多个独立、成熟的产业平台,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智慧环卫及分类业务板块发展迅速,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基于长远考虑,计划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智慧环卫、分类业务平台,根据A股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城环”)筹划分拆上市事项,并授权公司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启动分拆江苏城环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制定和实施股份制改造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江苏城环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交易所和证监会相应程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MA1NTLYU74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海安镇黄海大道(西)268号
成立日期:2017 年 4月 20 日
股权结构: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二)江苏城环主营业务简介
1、智慧环卫业务
江苏城环致力于通过智能终端和设备使环卫工作中的人员、车辆、设施设备等互联互通,打造“线上+现场”高效运营的城乡环卫智慧运营网络。针对城市、乡镇、农村的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提供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全产业链系统解决方案和服务。同时提供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城市公共区域日常清扫保洁服务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环卫应急保障等解决方案。
2、智慧分类收集
江苏城环提供街道、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写字楼、军队单位、星级酒店或度假村、农贸市场、农村、商贸中心、企业园区、公园、景点、文化公共场所、体育公共场所、机场交通枢纽、火车站、地铁站、客运站等城市全场景垃圾分类解决方案和服务。利用“线上+现场”模式提供方案咨询、体系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等多项服务。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启动分拆江苏城环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制定和实施股份制改造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能力,在全产业链战略布局的基础上,将独立运营的智慧环卫及分类板块继续做大做强,为我国环境治理事业做出更大贡献。本次分拆上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我们同意将《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 用,提升公司和智慧环卫及分类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城环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江苏城环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江苏城环的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能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启动对江苏城环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江苏城环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本次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