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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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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154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酒泉万发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清洁电力”)与酒泉万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万发”)、金塔县畅通电器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通电器”)签署《酒泉万发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

  畅通电器拟将其应付深圳清洁电力的债务74,834,576.28元通过债务转让的形式转移予酒泉万发承担。上述债务转让完成后,深圳清洁电力对畅通电器的债权净额为0元,对酒泉万发的债权净额为74,834,576.28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债权债务转让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深圳清洁电力及其全资子公司商洛市商州区北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北电光伏”)、酒泉中质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中质”)与酒泉万发、广东本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本正”)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商洛北电光伏拟将其应付于广东本正的部分债务8,644,242.94元由深圳清洁电力承担、酒泉中质拟将其应付于广东本正的全部债务66,190,333.34元由深圳清洁电力承担,深圳清洁电力合计应付广东本正74,834,576.28元。深圳清洁电力将应收酒泉万发债权74,834,576.28元转让予广东本正。

  转让完成后,广东本正对深圳清洁电力及酒泉中质的债权数额为0元,对商洛北电光伏的债权数额为48,416,566.50元;深圳清洁电力对酒泉万发的债权净额为0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债权债务转让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出售光伏扶贫电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以21,750万元的价格,将其投资承建的100个总容量30MW光伏扶贫电站出售予房县天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并与房县天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签署《房县光伏扶贫电站回购款确认协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155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清洁电力”)于2020年12月15日与酒泉万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万发”)、金塔县畅通电器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通电器”)签署了《酒泉万发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畅通电器拟将其应付深圳清洁电力的债务74,834,576.28元通过债务转让的形式转移予酒泉万发承担。上述债务转让完成后,深圳清洁电力对畅通电器的债权净额为0元,对酒泉万发的债权净额为74,834,576.28元。

  2020年12月15日,深圳清洁电力及其全资子公司商洛市商州区北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北电光伏”)、酒泉中质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中质”)与酒泉万发、广东本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本正”)签署了《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商洛北电光伏应付于广东本正的部分债务8,644,242.94元由深圳清洁电力承担、酒泉中质应付于广东本正的全部债务66,190,333.34元由深圳清洁电力承担,深圳清洁电力合计应付广东本正74,834,576.28元。深圳清洁电力将应收酒泉万发债权74,834,576.28元转让予广东本正。

  转让完成后,广东本正对深圳清洁电力及酒泉中质的债权数额为0元,对商洛北电光伏的债权数额为48,416,566.50元;深圳清洁电力对酒泉万发的债权净额为0元。

  2、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酒泉万发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3、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酒泉万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095391330R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风光大厦504室

  4、法定代表人:杜方勇

  5、注册资本:1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4年3月26日

  7、经营范围: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新能源产业技术服务与咨询。

  8、股权架构:

  ■

  9、酒泉万发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酒泉万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金塔县畅通电器安装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21225173295C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工农街

  4、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9年3月23日

  7、经营范围:承接1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含电缆工程)架设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室内外高低压输、送、变、配电总承包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各种输、送、变、配电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及生产服务外包;市政道路照明总包工程施工;监控、安防、消防、报警系统安装及维护;电力金具、高低压电气设备安装销售和铁附件加工及销售;高低压成套设备、箱式变电站制作、安装、销售;电气设备试验和调试;集中式、分布式光伏、风力、水利、火力发电站整站安装和调试;太阳能光伏组件、电线电缆、仪表仪器安装及销售;电锅炉、电地暖、电暖气、电热板、电炕板和电热炕等电采暖销售安装及维护;量子能电供暖机组、空气能热泵、高碳分子热能、真空相变锅炉及各类电挂片采暖销售;LED产品、电光源的销售及安装;电子信息化、智能化设备销售及安装;劳务输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架构:

  ■

  9、畅通电器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畅通电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本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CAQD1H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黄埔东路3889号2116铺

  4、法定代表人:李泽宁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8年9月18日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物流设施;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文化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投资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新媒体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8、股权架构:

  ■

  9、广东本正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东本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酒泉万发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

  甲方:酒泉万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金塔县畅通电器安装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1、转移前的债务状况

  (1)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75,274,576.28元;

  (2)丙方因酒泉万发20MWp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销售对乙方享有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74,834,576.28元。

  2、债务承担方式

  (1)乙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的转让:

  经本协议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对丙方所负的上述欠款,转移由甲方承担,由甲方负责向丙方清偿此等债务,丙方不得就该债务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力。

  (2)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的减灭:

  经三方协商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对丙方的债务依照本协议约定转让于甲方承担;与此同时,甲方对乙方所负的上述债务余额75,274,576.28元中的74,834,576.28元即告清偿,甲方应付乙方债务余额为440,000.00元,乙方不得就该债务余额之外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3、债务承担效力

  (1)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对丙方的债务即转让于甲方承担,乙方对丙方的债务同时消灭,丙方不得在就本协议所述转移前债务向乙方要求清偿或主张其他任何权力。

  (2)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付乙方债务余额为440,000.00元,乙方不得再就上述债务余额之外向甲方要求清偿或主张任何其他权利,甲方承诺,不晚于2021年6月15日前清偿上述债务余额。

  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并经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甲方:酒泉万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本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丁方:商洛市商州区北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戊方:酒泉中质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转移前的债权债务状况

  (1)丙方对甲方享有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74,834,576.28元;

  (2)乙方对丁方享有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57,060,809.44元;

  (3)乙方对戊方享有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66,190,333.34元。

  2、债务抵让方式

  (1)丁方对乙方所负债务的转让

  丁方对乙方所负欠款中的8,644,242.94元转移由丙方承担,由丙方负责向乙方清偿该笔8,644,242.94元债务,转让完成后,乙方对丁方的债权数额为48,416,566.50元,丙方对丁方新增债权8,644,242.94元。

  (2)戊方对乙方所负债务的转让

  戊方对乙方所负的欠款中的66,190,333.34元转移由丙方承担,由丙方负责向乙方清偿该笔66,190,333.34元债务,转让完成后,乙方对戊方的债权数额为0元,丙方对戊方新增债权66,190,333.34元。

  (3)甲方、乙方与丙方债权债务的抵让

  上述丁方对乙方所负债务的转让、戊方对乙方所负债务的转让生效后,丙方新增应付乙方债务共74,834,576.28元。

  各方同意,丙方将应收甲方债权74,834,576.28元转让予乙方,甲乙双方同意该等转让,转让完成后,甲方应付乙方74,834,576.28元,丙方与甲方、乙方的债权债务视为结清,甲乙双方不再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

  各方同意,丙方将应收甲方债权74,834,576.28元转让予乙方,甲乙双方同意该等转让,转让完成后,甲方应付乙方74,834,576.28元,丙方与甲方、乙方的债权债务视为结清,甲乙双方不再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

  3、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并经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债务转让事项主要为解决深圳清洁电力对畅通电器应收款及商洛北电光伏、酒泉中质对广东本正的应付款问题,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债权债务结构,避免大额坏账的发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债权债务结构,降低大额坏账发生的风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清洁电力与酒泉万发、畅通电器签署的《酒泉万发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

  4、深圳清洁电力、商洛北电光伏、酒泉中质与酒泉万发、广东本正签署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156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出售光伏扶贫电站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县猛狮”)以21,750万元的价格,将其投资承建的100个总容量30MW光伏扶贫电站(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售予房县天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光伏”)。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房县天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25MA490CY79L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住所:房县城关镇警民街15号(能源办)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法定代表人:杨俊辉

  7、成立日期:2017年6月23日

  8、经营范围:光伏发电;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建设及电费结算。(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股权架构: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天赐光伏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赐光伏的资产总额为75,800,517.21元,负债总额为16,627,098.41元,净资产为59,173,418.80元;2019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9,363,090.70元,净利润为-1,487,266.8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天赐光伏的资产总额为82,013,531.13元,负债总额为13,536,452.90元,净资产为68,477,078.23元;2020年1-9月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7,562,040.83元,净利润为-696,340.5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天赐光伏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天赐光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房县猛狮投资承建的10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30000千瓦。标的资产范围包括为满足光伏电站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各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电站围网及其内部所有发电系统、监控系统和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所必需的技术资料等。

  房县猛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并于2017年6月30日并网,电站运行情况良好。

  2、该资产账面原值为175,162,847.93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笔资产的累计折旧为25,168,423.98元,账面价值净值为149,994,423.95元。

  3、2018年9月7日,房县猛狮将上述电站资产抵押给上海申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标的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公司已知的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收购方):房县天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本协议转让标的为乙方投资承建的10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30000千瓦。标的资产范围:指为满足光伏电站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各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电站围网及其内部所有发电系统、监控系统和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所必需的技术资料等。

  (二)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的转让价格、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和税收等费用

  1、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由甲方公开招投标中标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和评估机构,对本次甲方回购的100个光伏扶贫电站予以客观公正的审计和评估。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经甲、乙双方商谈一致,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双方同意以综合单价7.25元/瓦,总计21,750万元人民币作为房县猛狮投资承建的100个总容量30MW光伏扶贫电站总资产收购款的最终收购价格。

  2、付款条件

  2020年1月1日起,标的资产的收益权、处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归甲方所有。

  3、付款方式

  (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首笔回购金额按总回购款的60%,即人民币13,050万元(包括已预付电站回购款500万元),余款12,550万元由甲方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分批次支付给乙方。

  (2)第二笔回购金额按总回购款的30%,即人民币6,525万元,由甲方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分批次支付给乙方。

  (3)最后一笔回购金额按总回购款的10%,即人民币2,175万元,所有电站在5年质保期内的设备若无质量问题,于2022年12月31日前予以支付。若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拒不处理或处理不当的,则由甲方负责处理,费用从剩余10%的回购款中予以扣减,直至全部扣减完,不足部分,仍由乙方负责支付。

  4、税收等费用

  标的资产转让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乙方可一次性或按照甲方付款进度分批次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据。

  (三)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的移交

  1、甲、乙双方根据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等相关资料的移交依据,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资产移交清单中列明的资产短缺或非正常损坏的应标明该资产的价格,从标的资产总回购款中予以扣除。

  2、为确保所有5年质保期内的设备正常运行,乙方在电站资产移交结束前,一次性向甲方提供300块规格为原型号原品牌的光伏组件。在2022年12月31日前,非人为或不可抗拒或自然损耗的因素以及电网过流过压造成的光伏电站设备损毁外,若光伏电站出现普遍的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维修,确保电站正常运行。

  3、甲方扣除乙方的留抵税款在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4、因乙方在移交前要负责电站围网修复、杂草清理等相关事宜,该批电站的运维费用结算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运维费用结算标准按照2019年甲方招标中标的每瓦0.058元的向乙方予以支付。

  5、在电站资产产权和电费收益权移交过程中,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完成所有变更登记手续。

  (四)交割前的债权债务处理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回购款确认协议签订前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不得包含在标的资产的范围之内,所有乙方及与本协议转让资产有关的纠纷皆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对上述债权债务处理进行全程监管。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如给甲方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陈述与保证

  1、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标的资产价款,保证上述资金来源合法。

  2、乙方对标的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在过渡期内,乙方不得以变卖、赠予、抵押、转移等方式处置标的资产。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和回购款确认协议的约定支付回购价款(因乙方原因延迟付款除外),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回购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实际损失。

  3、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从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且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回购价款中抵扣相应的赔偿。

  4、标的资产转移前产生的对任何第三方或政府的责任、处罚、赔偿或税收负担等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由此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5、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办理标的资产的移交(因甲方原因延迟移交的除外),则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回购价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如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过渡期内处置标的资产,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处置标的资产市场价2倍的违约金。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乙方控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未获得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导致本协议无法生效实施的,协议内容自动失效。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20]65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21,018万元,在此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出售价格为21,750万元。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份转让或者高层人士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本次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房县猛狮本次出售其投资承建的光伏电站,是响应政府政策、助力脱贫攻坚的举措。同时,自2019年以来,公司流动资金极为短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出售资产预计将获得收益43,088,054.68元(未经审计),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对方天赐光伏的实际控制人为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有能力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本次资产交易的价款。公司董事会也将督促管理层跟踪款项支付情况。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回笼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整体规划。本次交易定价是在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20]658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定价,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房县猛狮与天赐光伏签署的《房县光伏扶贫电站回购款确认协议》;

  4、《房县天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涉及的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拥有的100个光伏扶贫电站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157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2020年12月3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5日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25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A160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签署〈酒泉万发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的议案》;

  2、《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出售光伏扶贫电站的议案》。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A1601号证券事务部。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0年12月3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A1601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1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8、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9、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乐伍、陈咏纯

  联系电话:0754-86989573

  传真:0754-86989554

  电子邮箱:msinfo@dynavolt.net

  邮编:5158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委托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如为股东本人参会则不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4

  2、投票简称:猛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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