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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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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决策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已明确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权利责任关系,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0年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简称“20通农专项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发行利率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十)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发行人聘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如东县投资办:指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

  如东县政府/县政府:指如东县人民政府。

  宏泰建设:指如东县宏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天一建设:指如东县天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商贸物流:指如东县掘港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生物科技:指江苏如东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再担保:指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2020年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

  本次发行:指2020年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20年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湘财证券:指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簿记建档: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基本利差区间后,投资者直接向主承销商发出申购订单,主承销商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指《2020年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指《2019年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9年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9年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最近三年:指2017-2019年。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322】号注册通知文件同意公开发行。

  2019年9月18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期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

  2019年10月18日,发行人股东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出具《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如东县通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的批复》,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期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顾翠华

  联系人:顾翠华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

  联系电话:0513-68971866

  传真:0513-84164302

  邮政编码:2264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李艳东、张伟、孟令浩、赵亮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21-50293515

  传真:021-50293577

  (二)分销商: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李京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楼

  联系电话:010-63210779

  传真:010-63210784

  邮政编码:100033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0层

  联系人:郑博

  联系电话:010-66559231

  传真:010-66553435

  邮政编码:100032

  三、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营业场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

  负责人:徐新松

  联系人:赵凌宇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

  联系电话:13861929088

  传真:0513-85016666

  邮政编码:226000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李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2562

  传真:021-68807177

  邮政编码:200120

  五、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5、88170738

  传真:010-66061871、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负责人:聂燕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临近杨高南路、世纪大道交叉路口)

  联系电话:021-68870796

  传真:021-68870064

  邮政编码:200120

  六、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71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文森、黄庆林、龙晖、史世利、阴兆银、王建国、高绮云、尹琳、王勤、成志城、姚运海、刘文俊

  经办人:孙利霞、李海潮、储波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35层

  联系电话:022-23193866

  传真:022-23559045

  邮政编码:300040

  七、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联系人:汪永乐、何佳欢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电话:0755-82879719

  传真:0755-82872090

  邮政编码:518040

  八、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11层

  负责人:李云波

  联系人:周慧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11层

  联系电话:010-66523388

  传真:010-66523399

  邮政编码:100005

  邮政编码:20012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0年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简称“20通农专项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发行利率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八、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

  九、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20年12月18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的第一日,即2020年12月21日。

  十一、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期限最后一日,即2020年12月23日,以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2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自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7年12月22日。

  十三、付息日:2021年至2027年每年的12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兑付日: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12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五、本息兑付方式: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息的兑付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十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八、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二、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发行人聘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二十三、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请见发行前主承销商公告的《2020年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债券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凡参与认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

  欲参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无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为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资金监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该银行与发行人签署的《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等协议的相关约定若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和第7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7年每年的12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即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至第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期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12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081505632C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4日

  注册资本:14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翠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农业项目开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屋征收劳务服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农作物种植;花卉、苗木种植、批发、零售;建材、机电设备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物业管理服务;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服务;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行业进行投资和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是经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请字732号办文单批示和如东县财政局县级(2013)362号办公文单批复,由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出资组建的国有资产运营平台。作为如东县高新区内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公司承担了高新区内安置房建设、市政道路建设以及园区开发建设,并采取多元化经营战略,逐步开展农业项目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等项目。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1,448,624.53万元,负债总额为930,561.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24%,所有者权益为518,062.69万元。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792.47万元,净利润12,296.96万元;2017-2019年三年实现的平均净利润14,356.73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2013年,根据如东县掘港镇人民政府掘政示【2013】32文件请示,经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请字732号办文单批示和如东县财政局县级(2013)362号办公文单批复,同意由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出资组建成立如东通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5000万元,持股100%。本次出资设立由江苏富华会计事务所(如东分所)审验,并出具了苏富如会验【2013】222号验资报告。2013年10月10日,发行人取得南通市如东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核准号:320623M500268)。

  (二)发行人历次股本变更

  1、2016年9月28日,经股东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决定,同意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增加4亿元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变更为4.5亿元。本次增资由南通晟达联合会计事务所出具审验,并出具了通晟会验【2016】1-011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收到如东县行政审批局编号320623000201610280134号营业执照。

  2、2016年11月15日,经股东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决定,同意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增加5亿元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变更为9.5亿元。本次增资由南通晟达联合会计事务所出具审验,并出具了通晟会验【2016】1-012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收到如东县行政审批局编号91320623081505632C号营业执照。

  3、2018年11月15日,经股东如东县投资办决定,同意增加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4.5亿元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变更为14亿元。本次增资业经南通晟达联合会计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通晟会验〔2018〕1-014号验资报告,验资结果:截至2018年11月15日止,发行人已收到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5,000万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140,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1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本次增资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4、2019年10月28日,经股东如东县投资办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并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是如东县人民政府于1996年出资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法人单位,初始注册资本1,264万元,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如东县对外资金归口管理及电力资金管理,由如东县财政局实施监督管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如东县人民政府,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运作,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公司治理、决策、运营、监管的核心平台,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发行人是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组建的有限公司,制定了规范、严谨的《公司章程》,具有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机构。

  1、股东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命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批董事会的报告;

  (4)审批监事会的报告;

  (5)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事项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2、董事会

  发行人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董事4人由股东委派产生;职工董事1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决定;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3人由股东委派产生,公司职工监事2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职监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4、高级管理层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层包括经理、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主要设置办公室、资金财务部、工程部、项目投资部、检查考核部5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岗位职责明确,配合有效。发行人组织结构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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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1、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发行人各部门、上级相关部门的各项机关政务、会议、活动,负责公文的收发、传阅和归档,负责发行人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发行人采购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发行人安保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发行人党建、人民团体等工作。

  2、工程部

  工程部主要负责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协助开展预决算工作。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工程部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工程管理协调工作;配合进行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对开发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评估、确认;对开发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跟进、落实;负责对设计、承包商、监理公司、供货商的考察评选,组织项目市公司招标工作,负责协议、合同起草。

  3、资金财务部

  资金财务部负责制定发行人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编制发行人的年度融资和项目工程投资计划、并配合制定中长期投资计划;负责各项工程的财务决算、销项和财务资料的档案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对子公司财务进行核算;负责建立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负责各项资产的清理核查等。

  4、项目投资部

  项目投资部主要负责沟通联系投资项目;负责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市场调研、研究分析;负责编制项目的资金方案,审核工程用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拨款和工程结算;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沟通,对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情况进行沟通和协调;负责组织项目工程立项、设计招标、工程招标、监理招标及工程结算工作,参与项目工程的设计谈判;负责项目全过程中相关部门(承包商、分包商、建筑师、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的联络协调工作等。

  5、检查考核部

  检查考核部负责对发行人各部门、子公司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制定检查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负责制定绩效监控考核办法和机制;负责对考核结果跟踪、总结、评估等工作。

  (三)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控股股东严格分开的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具有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行人的独立性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资产独立

  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均由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资产等情况。

  2、业务独立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经营的能力,并独立完成原材料采购,生产和销售。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均无须通过控股股东,不存在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企业的依赖性。

  3、人员独立

  发行人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的劳动、人事、薪酬制度。发行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制订的劳动人事制度、社会统筹等事项与股东独立。

  4、机构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日常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不在同一场所办公,发行人各经营管理部门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5、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发行人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将以公司名义取得的银行授信额度转借给控股股东。

  (四)发行人内控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相继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得到了一贯有效的遵循和执行。同时,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机构调整的需要,及时修订并补充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准确提供公司的管理及财务信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1、会计核算方面

  在会计核算方面,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制定了统一的财务处理流程及方法,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通过规范统一会计处理流程及方法,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财务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2、财务管理方面

  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为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银行账户的独立,明确提出了现金收付、和库存管理的要求;对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建账等做了详细规定;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用章的使用和管理流程;此外,为了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公司按照“集中管理、统筹安排、额度匹配、综合平衡、控制风险、规范操作、专款专用”的原则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申请、使用情况的监管、资金的偿付工作都作了规范。

  3、内部控制方面

  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形成了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四个层次的管理架构,具备完善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内容涉及会计机构设置和财务人员职责、资金计划及付款管理办法、行政费用的审批管理、工程类项目的付款审批管理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相应配备专业的人员,公司从制度上和人员上建立和完善了风险管理内控体系。

  4、重大事项决策方面

  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债券的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等重大事项。总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可对董事会决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劳动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审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裁员的事实方案。

  5、信息披露方面

  信息披露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职责范围,规范了信息披露对象及标准,制度规定遇到重大事项或影响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对外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监管部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完善了公司在公开市场上的信息披露工作。

  总体看,公司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财务内控制度规范,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高质高效的开展,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投资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下属企业有21家。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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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如东县宏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如东县宏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施一峰。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智能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房屋征收劳务服务;土地整理、租赁;绿化工程施工;绿化养护服务;土地复垦(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材料、机电设备批发、零售;农作物、苗木种植、批发、零售;鱼、蟹养殖、销售;物业管理;房产租赁、销售;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末,如东县宏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502,046.86万元,负债合计412,904.6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9,142.1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678.74万元,净利润3,962.45万元。

  2、如东县天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如东县天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骏。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土地及基础设施开发、整理;建筑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绿化养护服务;建筑材料、机电设备、技防设备批发、零售;苗木及农作物种植、批发、零售;鱼、蟹养殖;水产品销售;物业管理;房产租赁、销售;保洁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末,如东县天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61,394.95万元,负债合计512,410.3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48,984.5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900.84万元,净利润1,230.08万元。

  3、江苏如东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如东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注册资本1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施一峰。经营范围为:生物医药、功能食品、生物医药孵化器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汽车零配件、针纺织品、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末,江苏如东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9,016.02万元,负债合计79,176.3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839.6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86万元,净利润-1,068.11万元。

  4、如东县掘港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如东县掘港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杰。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房屋征收劳务服务;旅游项目开发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市场内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初级农产品加工、批发、零售、鲜活海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电器、电子产品批发、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末,如东县掘港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3,966.46万元,负债合计166,447.1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7,519.3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2.84万元,净利润10.24万元。

  5、江苏如东高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如东高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顾翠华。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向国家允许的行业投资;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末,江苏如东高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2,005.00万元,负债合计90,623.5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81.41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77万元,净利润-1,983.01万元。

  6、如东道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如东道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注册资本8,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施一峰。经营范围为:智能设备、传感器、电机、电气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厂房出租、出售;电子专用材料、半导体用介电及绝缘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末,如东道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2,809.68万元,负债合计24,359.4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450.2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80万元,净利润-49.44万元。

  7、江苏如东高新智能机电有限公司

  江苏如东高新智能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顾翠华。经营范围为: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家用电器、电工器材制造、销售;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监控设备、金属制品、仪器仪表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除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末,江苏如东高新智能机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813.79万元,负债合计18,928.4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885.3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4.06万元。

  八、发行人主要领导成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人员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主要领导成员构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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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

  顾翠华先生,汉族,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如东县掘港镇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如东高新区掘港镇招商局五部主任、如东高新区投资管理中心主任、如东高新区专业园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骏先生,汉族,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如东县掘港镇街道办事处秘书、团总支副书记、掘港镇财政所综合治税办主任,现任公司董事。

  施一峰先生,汉族,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如东县掘港镇灯塔社区居委会主任、掘港镇明主社区居委会主任、掘港镇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如东高新区服务业工作科科长,现任公司董事。

  张杰先生,汉族,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如东高新区违建监管办公室科员,现任公司董事。

  姚文文女士,汉族,1990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如东县政府驻南京办事处职员、如东县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职员、如东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职员,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二)监事

  吴从律先生,汉族,1986年出生。曾任上海家乐福员工、如东县城管局驻镇中队违建办职员、掘港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职员,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袁小超先生,汉族,1990年出生。曾任南通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如东县天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员工,现任公司监事。

  江沛女士,汉族,1990年出生。曾任职于如东高新区统计站、如东高新区服务业科、如东县通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

  瞿琴琴女士,汉族,199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无锡瑞萨贸易有限公司会计、南通优美佳建材城会计、江苏如东高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顾月娇女士,汉族,199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如东县通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顾翠华先生,现任公司经理,详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彬先生,汉族,1987年初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南通棉花机械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账,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发行人不存在政府公务员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地域经济情况

  (一)如东县概况

  南通市是江苏省地级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北翼,与上海、苏州隔江相望。南通市处于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交汇点,是我国首批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整体经济和财政实力很强。2019年,南通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383.4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619.30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6.2%和2.2%。

  如东县是南通市下辖县,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地处长江入海口北翼,东面濒临南黄海,南与上海、苏南一江之隔,西接苏中腹地,北连欧亚大陆桥,五条省道贯穿如东境内,将如东与大江南北融为一体,绵长的如泰运河通江达海。如东县下辖14个镇和2个省级开发区(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江苏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总面积1,87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702平方公里,水面面积170平方公里,2018年末常住人口97.85万人。如东县素有“黄金海岸”之称,境内海岸线全长102.59公里,占江苏省全省的九分之一,全县海域面积达4,758平方公里。

  (二)如东县经济发展情况

  如东县经济较为发达,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连续17年跻身全国百强县(市)行列。如东县依托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如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如东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安科技园,已经形成了洋口港临港产业、风电设备制造产业、太阳能光伏电池产业、石油钻采设备产业、汽车电子信息产业、重型基础化工产业、环保节能及海洋生物产业、大型滨海旅游产业等八大产业板块,并已成为亚洲最大的毛巾、防护手套和铁链生产及出口基地。此外,如东县农业资源丰富,现代农业蓬勃发展,粮食综合产能保持稳定,获评中国好粮油示范县。新增高效设施农渔业面积6.96万亩,新认定农渔业龙头企业国家级1家、省级3家,获评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新增高标准农田16.79万亩,总投资6.2亿元,数量和投资额均列南通市首位。如东县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专项储备项目单位。如东县先后荣获“全国百家明星县”、“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长三角地区最具投资价值县(市)”、“江苏省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如东县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战略部署,按照“好上又好、能快则快”的发展要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国家战略叠加的机遇,大力实施“港口引领、科技驱动、城乡一体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致力打造“东方深水大港、绿色能源之都、黄海旅游胜地”三张城市名片,着力建设新兴海港城市、现代旅游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大幅提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

  如东县2017-2019年经济和财政指标统计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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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如东县2017年、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2019年1-12月如东县统计月报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城镇化水平是衡量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基础设施建设是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前提条件,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产,为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促进国家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保持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引导政策,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9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40,00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6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4,84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0%,比上年末提高1.02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4.38%,比上年末提高1.01个百分点。发达国家城镇化率平均在80%左右,我国城镇化空间很大。根据中国社科院预计,未来10~20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70%,每年将有超过1000万人进入城市。未来十年是我国进入从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占GDP的比重将随之不断上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将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前景与机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完善水利、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通用航空、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网络。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防洪防涝等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加快开放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未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仍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如东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根据《2020年如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2019年1-12月如东县统计月报,2019年如东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3.42亿元,同比增长6.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7亿元,同比增长0.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8%。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在全国百强县(市)中排名第41位,比2018年再进2位。实现工业应税销售收入1,661.33亿元,增长15.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达到9.2%,居南通市首位。服务业应税销售收入达到790.51亿元,增长16.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7.30亿元,增长5.2%。洋口港现代物流园获评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入选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小洋口旅游度假区获评中国温泉之乡。新增亿元农业项目9个,总投资达到12.1亿元。新增高标准农田14.5万亩,当年实施总量南通市第一。鸿轩农业获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如东狼山鸡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如东县获评首批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如东县坚持以“城建大会战”为抓手,加快城乡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和生态质量持续向好。“三河六岸”整治、三号街区保护性开发、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稳步推进。青年公园、浅水湾北侧公园交付使用,新增造林面积7200余亩、公共绿地16.3万平方米,建成勺嘴鹬等珍稀鸟类自然保护区700余亩。海启高速如东段、334省道如东东段建成通车,新汽车客运站即将竣工,如东县荣获“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通如城际铁路、洋通高速二期、洋吕铁路等规划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空气质量稳居江苏省前列,“清水绿岸”提质行动成效初显,疏浚整治农村河道800余条,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入安装调试阶段,60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南美白对虾和内河航道码头整治工作全部完成,6个省考以上断面均达到四类水质。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有力推进,17家企业关闭退出,洋口化学工业园跻身中国化工园区30强。双港村、虹桥村、浒澪村被授予市级美丽宜居乡村称号。

  根据《如东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在规划期内如东将发展成为与洋口港相匹配的大中城市、苏东重要的海上门户和长三角港口型城镇群中的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兴城市。随着城市规划建设的逐步展开,城市文明将加快普及,农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组织方式将发生深刻变化,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向城乡一体化转变。可以预见,随着“总体规划”的全面展开,如东县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迎来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

  综上,未来如东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前景广阔,而发行人作为如东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必将受益于如东县未来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随着如东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的逐步推进,基础设施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如东县基础设施投资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农村基础设施行业

  1、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推进农村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为广大农村居民参与经济发展过程,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创造必要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长期受益,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而可以扩大全国的市场规模,不断为全国经济增长提供新的空间,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城乡二元结构下,我国目前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而且结构不合理,使得农村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严重滞后于农业现代化、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农村的基础设施如排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匮乏,导致农村居住环境较差;部分地区交通道路设施落后,造成出行不便,阻碍商品流动,抑制了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总体覆盖率较低,建设资金的投融资机制不完善,建设资金不足。

  在当前形势下,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很大制约,中央做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始终重视“三农”工作,持续强化重农强农信号;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三农”工作方向,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着力优化产业产品结构;要把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适应,使强农惠农政策照顾到大多数普通农户;要协同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更好引导农业生产、优化供给结构;要尊重基层创造,营造改革良好氛围。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新型城镇化建设一定要站在新起点、取得新进展,要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搭建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融合发展平台,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做好“地”、“钱”、“房”三个方面的改革,完善土地利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城镇住房制度,为新型城镇化提供科学合理的制度保障。要进一步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努力在建立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设市设区模式等方面,尽快实现突破。

  2017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开放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包括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支持农村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发达地区农村宽带接入市场向民间资本开放等。《意见》要求构建支持农村基建的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改制和市场化融资,重点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支持农村道路建设,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发行县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合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农村供电、电信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特许或委托经营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不向社会征收的政府性农村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基金。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支持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意见》支持地方政府将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提高收益能力,并建立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用电、用地等方面优先保障。

  2、如东县农业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如东县是江苏传统农业大县,形成了优质稻米、出口蔬菜、林果、畜禽、文蛤、南美白对虾、紫菜、海产育苗等八大特色产业。

  如东县境内耕地资源丰富,适合粮食生产,跻身全省首批“亩产吨粮县”,并被农业部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一些乡镇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出口蔬菜产业,形成西兰花、玉米等产业基地。2013年如东县是江苏省生猪存栏最大的县份,肉鸡养殖规模也在全国前列。如东县还历来盛产优质蚕茧。在渔业方面,丰富的土地滩涂资源使得淡水海水养殖发达, 是全国最大的文蛤和条斑紫菜生产和出口基地。近海内有各种浅水贝类50余种,常见鱼类有100种以上,虾蟹类出名的有红虾、白虾、对虾、金钩虾以及梭子蟹、大青蟹等。2007年,如东县被评为“全国海鲜之乡”。此外,如东全县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较高,截止2017年末,全县农机总动力达93.85万千瓦,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5.5%。

  根据《2020年如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如东县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以稳定生产保障供应为目标,促进生猪生产转型升级。加快洋口外闸改造提升和刘埠渔港功能完善,推动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和现代渔业转型发展。扎实推进“三个全覆盖”试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10万亩。提升农业规模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新增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渔场、农产品龙头企业各15家以上,推动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全覆盖,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1500人以上。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业”、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休闲观光农业等新模式,积极推动壹伍田园、蓝城桃李春风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加快国家和省现代农业园区基础配套和平台功能完善,着力招引一批亿元农业深加工项目、千亩农业基地项目和智慧型农业项目。

  《如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三五”期间,如东县将以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为目标,按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全面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科技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着力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到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超过90%,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预计未来,如东县的农业发展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三、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发行人的业务与地方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作为如东县政府下属主要的综合类国有资产运营实体,发行人主要负责如东县基础设施建设,公司通过不断整合优质资源、拓展投资领域、优化资产结构,逐步形成了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与开发等多元化发展的业务格局,在如东县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和无可取替的作用。

  (二)竞争优势

  发行人作为如东县经营城市国有资产的国有公司,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因而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主要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发行人所在的如东县隶属于南通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三角洲北翼,东面与北面濒临黄海,与日本、朝鲜隔海相望,南接南通市通州区,西部与如皋县接壤。纵长46公里,横宽68公里,海岸线长102.59公里,总面积1,872平方公里,由江苏省南通市管辖,下辖14个镇,2018年末户籍人口102.08万人。正在建设中的如东洋口港地处长江“黄金水道”和东部沿海“黄金海岸”的交汇处,是江苏东部沿海唯一可建10-30万吨级国际性深水海港的天然理想港址,滩涂面积广阔,可开发土地资源丰富。如东县境内交通网络发达,区位优势突出,境内拥有海洋铁路和通洋高速,328国道和228国道贯穿。如东县着力打造以“东方深水大港”、“绿色能源之都”及“黄海旅游胜地”为特色的三张名片,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连续17年跻身全国百强县行列。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开发”国家战略推进,如东县区位、交通不断改善,产业、城市不断发展。如东县突出的区位优势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和坚实的保障。

  2、强大的政府支持优势

  作为如东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的综合性国有资产运营实体,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得到如东县政府在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公司的经营领域和投资范围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事业运营的各主要领域,处于区域性行业垄断地位,市场相对稳定,具有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同时,如东县政府通过资产注入、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扩大公司业务范围,提升经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质量,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随着如东县经济的不断增长和如东地区开发利用进程的推进,公司将得到如东县政府更多的支持。

  3、经济环境优势

  近年来如东县经济总量不断攀升,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保持较高水平。2019年如东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3.42亿元,同比增长6.7%;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70亿元,同比略有增长。2009年8月,国务院下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明确将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其中如东洋口港作为东部经济增长的重要节点被明确列入规划。2010年5月,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南通要发挥滨江临海优势,建设以海洋装备、精细化工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综合性物流加工基地,建设江海交汇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江苏沿海规划、长三角规划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深入实施将为发行人承担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如东县经济总量的上升、财政收入的增加、经济环境的持续向好为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客观经济基础,而经济发展也对如东县的开发程度和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发行人业务经营规模也将随之扩大,持续盈利能力也将随之增强。

  4、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以市场化和专业化的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营,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作为如东县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发行人承担着大量建设项目,通过对一系列重点工程的运作,发行人充分积累了大型项目的运作经验,大型项目市场化运作的能力显著提高。在项目管理运作方面,公司培养了一支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卓越的管理团队,其中包括高级农艺师、高级经济师在内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障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进一步提升县内开发建设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资信水平

  发行人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调整和优化融资结构的方式,合理安排融资计划,控制贷款额度,降低融资成本,有效提高了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发行人与工商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的业务关系,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无任何逾期贷款。发行人与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其业务的持续运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四、公司发展战略

  在今后几年内,发行人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发挥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职能,着力把如东县打造成“新兴海港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及“现代旅游城市”。发行人以重大项目建设作为主要抓手,不断转变管理思路,开拓发展思维,延伸经营模式,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内设机构,完善内控机制,细化项目管理。公司将继续拓展以城市基础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为主导的核心产业,吸收优质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依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需求逐步拓宽经营领域,使公司发展为多元化投资、规模化经营、资本化运作的现代企业。发行人“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如下:

  1、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发行人将加大与市级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化解项目实施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开展融资工作,理顺融资关系,畅通融资渠道,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抓好工程项目的后期管理,对于已完工项目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做好缺陷整改,尽快开展竣工验收和收尾工作;对于已竣工验收项目,做好完善和协调工作,尽快完成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移交。

  2、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发行人将根据如东县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土地开发经营,全力推进如东县高新区内工业园区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市场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同时,发行人将以《如东县政府工作报告》为指导,充分发挥发行人资源优势,有序推进如东县基础设施建设。

  3、全力推进高效设施农业园区提档升级。通过招商引资,将政府投资的通泰大棚设施园区推行市场化运行,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申报优势,通过项目整合,打造6000亩规模化种植园,为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打造新亮点。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和经营模式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管理,土地复垦与开发经营等行业,并已合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充分发挥自身融资、投资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势,为如东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2017-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017-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3,479.87万元、112,962.37万元和122,792.47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81,132.06万元、88,341.62万元和106,096.58万元,毛利润分别为22,347.81万元、24,620.75万元和16,695.88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1.60%、21.80%和13.60%。2017-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总体保持稳定增长,主要由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扩展,确认的收入增加导致;2019年度毛利润和毛利率有所下滑,主要系发行人工程施工收入毛利率下降以及租金收入业务亏损所致。

  工程施工板块:2017-2019年,发行人的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101,415.07万元、110,427.03万元和117,817.00万元,对应的成本分别为81,132.06万元、88,341.62万元和102,736.42万元,毛利润分别为20,283.01万元、22,085.41万元和15,080.58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0.00%、20.00%和12.80%。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施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19年度发行人工程施工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19年前工程施工业务税费由委托方承担,结算金额为不含税金额,2019年度,根据签订的代建协议,工程施工业务税费由发行人承担,结算金额为含税金额。

  代建管理板块:2017-2019年,发行人的代建管理费收入分别为2,052.49万元、2,526.31万元和2,960.22万元,对应的成本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毛利润分别为2,052.49万元、2,526.31万元和2,960.22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00.00%、100.00%和100.00%。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1、工程施工业务

  发行人的工程代建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东县宏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如东县天一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1)工程施工业务模式

  发行人与如东县人民政府、委托代建企业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合作协议,明确由发行人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发行人负责确保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完成交付。如东县政府、委托代建企业每个会计年度末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工程验收结算后,委托人应按项目成本加成一定比例的代建收益作为结算价款向代建人核拨代建资金,发行人按照结算金额确认工程代建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2)工程施工业务发展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公司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承担了如东县道路、管网和地方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大型工程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三年来,完成了如东县内多个道路整治建设项目和安置房建设项目,包括五总安置小区二期、裕华苑安置小区等,目前在建的项目包括智云湾社区项目、新光安置项目等多个工程。这些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城市综合功能,改善了投资环境,带动土地升值与资源深度开发,有效地促进了如东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如东县城市发展规划,如东未来将会集中力量打造县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力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司未来将承担更多的建设任务。报告期内,主要已完工的工程施工项目如下:

  报告期内主要已完工的工程施工项目

  单位:亿元

  ■

  (3)工程施工在建拟建项目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主要在建拟建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上述项目总投资合计为22.35亿元,发行人已与委托方政府或其他国有企业签订了工程施工委托代建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上述项目预计总收益为27.95亿元。

  (4)工程施工业务可持续性

  发行人作为如东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的综合性国有资产运营实体,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得到如东县政府在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公司的工程施工业务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事业运营的各主要领域,处于如东县高新区内区域性行业垄断地位,市场相对稳定。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主要在建拟建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2.35亿元,已完成投资14.00亿元。根据发行人与委托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委托代建合作协议,上述项目预计总收益为27.95亿元。整体来看发行人的工程施工项目未来收入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但工程施工业务受公司经营状况、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影响较大,公司后续需加强公司化、市场化、多元化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2、代建管理业务板块

  除工程施工项目外,对于政府的一些农业产业项目,公司参与了相关的可行性研究和监督管理,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1)代建管理业务业务模式

  根据江苏省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发行人签订的《工程项目委托建设及管理协议》,发行人负责代建管理项目前期的可研编制、项目策划、组织施工招标以及后期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监督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工作,每年按照代建管理项目投资额的15%计提工程代建管理费,代建投资额以发行人每年出具的请示函及委托方批复为准,每个会计年度计算一次,结算后由财政局将代建工程管理费支付给发行人。2017-2019年度,公司分别确认代建管理费收入为2,052.49万元、2,526.31万元和2,960.22万元。

  (2)代建管理业务会计处理方式

  代建管理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方式:每个年度末,发行人按照工程进度及工程审定金额收取或结算代建管理费时,借记“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科目,贷计“营业收入”;收取代建管理费时,现金流量表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发行人按代建管理管理费收入计提发生的各项税金,形成“税金及附加”项目。

  3、房屋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房屋租赁业务,主要依托南通天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如东农贸市场及掘港中心市场等。未来公司将把租赁业务作为主营业务发展,通过建设物业收取租金的方式获得稳定长期的经营性收入。预计未来该部分收入将稳定增长,成为发行人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CAC证审字[2020]04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文中2017-2019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发行人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期初数+资产总额期末数)/2]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2]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数+存货期末数)/2]

  8、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总额期初数+资产总额期末数)/2]×100%

  9、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期初数+所有者权益期末数)/2]×100%

  二、发行人2017-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二)

  三、发行人2017-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见附表三)

  四、发行人2017-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四)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公开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债券,发行人发行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公司债券、信托计划、融资租赁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于2017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301号),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入选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园区,全国共148家,江苏仅5家。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募集资金安排占项目发行人权益额度比例=拟使用债券资金÷(总投资额×发行人投资占权益比例)

  一、本期债券募投项目符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和《关于发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带动作用进一步做好促生产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

  为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的适用范围和支持重点、发行条件进行了明确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5.00亿元用于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该项目被纳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的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并作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经验做法在国家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推广。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通过建设、完善工程区内的现代农业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和农产品种植区钢架大棚、智能温室以及农产品冷链加工厂房的建设,充分发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快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经公司比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该募投项目适用于“适用范围和支持重点”的第三项“产业链延伸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主要包括以农业向后延伸或者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向农业延伸为重点,建设农业生产性服务设施、农产品加工和仓储物流、营销网点等”,符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规定的“拟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 亿元。鼓励通过保底收购价+二次分配、农民参股持股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申请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于2020年3月23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发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带动作用进一步做好促生产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20〕236号),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用于示范园项目建设和园区内企业发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5亿元拟用于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符合该《通知》要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1、项目批复情况

  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已经获得有权部门批复同意,具体批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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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建设必要性和效益分析

  (1)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该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并且通过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产业链延长和前后延伸,促使农民多元化就业增收,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2)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目前,如东县已进入了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新阶段,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深入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有利于较快改变全镇农村的落后面貌。

  (3)项目的实施是为了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区域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高新区按新农村建设思路整体重新规划打造的先发项目,项目的建设为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等后续项目实施提供了土地资源和基础设施保障,对区域发展现代化农业,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快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4)项目的实施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高新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一方面能够使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化转移,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量,促进全镇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产业化发展步伐。

  (5)对当地农民生活保障及增收作用

  1)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是促进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平台。本期债券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能够吸纳当地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

  2)增加农民就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本项目农产品种植区土地需要向农村集体组织支付土地流转费,价格为每亩1200元/年,每年支付一次,可切实保障农民收入。募投项目建成后将为当地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当地农民除了从事农业生产之外,还可以在农产品加工、销售和旅游服务等领域就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社会服务业等也会增加间接就业机会,项目建成运营后也将大幅度带动其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间接增加大量的就业岗位。项目建成后预计将直接增加就业岗位4000个,就业人员都是农村劳动力。

  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项目单位与农民形成产业对接,实现产业分工,农民进行原料供应,企业进行市场开拓,以保底收购与利润二次分配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受益,形成良好的利益联结。同时,在农产品生产和种植过程中向当地农民提供优惠的种子、肥料和免费技术培训,为周边农户提供植保统防统治服务、农机服务,预计辐射周边8~10万亩农田。在农产品加工中与当地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签订相关保护价收购协议,开展休闲农业时可免费提供场地供当地农民销售自己的农产品。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利益,有效带动当地发展。

  3)农民技能得以有效提升,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目前农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本期债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相关园区入驻企业的先进农业技术得以有效推广,农民将在政府和企业的组织下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引导性培训、现代都市休闲农业服务培训等,自身技能得以有效提升,从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综上所述,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的建设具有极大的社会效益:加快建设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有利于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实现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有利于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实现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的融合发展;有利于鼓励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重点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提升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基本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新格局。

  该项目经济效益体现在:首先,该项目的建设能够辐射带动周边经济发展,增加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当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其次,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带动农民就业,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有助于缓解当地剩余劳动力就业压力。另外,该项目的建设也可以吸引外来投资者的投资,形成区域性经济、人口和公共服务的中心,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市形象。

  3、项目建设主体

  项目建设主体为如东道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480亩,主要分为两部分建设:

  (1)农产品种植区:

  农产品种植区分别位于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内的核心区、精品果蔬种植区和循环农业示范区内。用地面积共约12400亩。

  其中精品果蔬种植区蔬菜、瓜果连栋大棚建设5,000亩;循环农业示范区蔬菜、瓜果连栋大棚建设7,000亩;核心区智能温室建设400亩。

  ①钢架大棚建设总用地面积12,000亩,其中精品果蔬种植区(位于园区中部和东南部,海启高速以东)建设5,000亩,循环农业示范区(位于园西南侧,沈海高速以西)7,000亩。

  钢架大棚种植区以设施栽培为主,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提高蔬菜、瓜果生产经济效益,带动当地农业产业转型。建成品种优良、管理科学、生态景观优美的蔬菜、瓜果种植区域,成为及生产、新技术推广、采摘观光等多功能于一体,具有导向作用的新型蔬菜、瓜果生产基地,基地全部通过绿色农产品产地认证,产品符合绿色农产品标准。钢架大棚种植区用于生产优质葡萄、桃、西瓜、甜瓜等水果,使用连栋大棚增温、棚架避雨,并应用滴灌、营养槽技术、反光膜、露地薄膜覆盖避雨栽培、无核化栽培等技术,提高果实品质和经济效益。

  ②智能温室位于核心区,建设总用地面积400亩,出租给已入园农业企业使用。智能温室以荷兰文洛式(Venlo)玻璃温室为主体结构,要求适合亚热带气候条件,能周年利用。

  智能温室大棚配备由计算机控制的可移动天窗、遮阳系统、保温系统、升温系统、湿窗帘/风扇降温系统、喷滴灌系统或滴灌系统、移动苗床等自动化设施,基于农业温室环境的高科技“智能”温室。

  温室自动化控制系统是以PLC为核心,采用计算机集散网络控制结构对温室内的空气温度、土壤温度、相对湿度、CO2浓度、土壤水份、光照强度、水流量以及PH值、EC值等参数进行实时自动调节、检测,创造植物生长的最佳环境,使温室内的环境接近人工设想的理想值,以满足温室作物生长发育的需求。

  (2)农产品冷链加工区

  农产品冷链加工区位于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芳泉路北侧,具体东至虹南路、南至芳泉路、北至水泥路,用地面积约53,255㎡(约80亩),建筑面积110,579.99㎡,其中,厂房109,521.14㎡,辅助用房1,058.85㎡。包括:厂房、辅助用房等建筑的建安工程(含装饰装修及设备设施)及供电、供水、道路、广场、排污、排水、绿化、景观、路灯、安全防范等其他配套设施。

  农产品冷链加工区建设目标为营建一流的农产品冷链加工区,实现加工、冷藏、物流功能,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兼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提升,使工程达到功能组织合理、用地配置得当、结构清晰、道路顺畅、适当配套等要求,创造出以人为本、尊重环境、舒适优美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农产品冷链加工区临近区域主干道,为外部交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规划道路有机衔接总体规划、地段分区规划及该区的现状与城区规划道路的联系,保证了项目与周边的快捷、方便的联系。区内道路交通结合区外交通近远期一次实施,形成方格网的道路基本骨架,交通流线明晰,区内道路划分出不同的标准地块,每个标准地块都有交通干道通达充分满足生产、运输要求。

  农产品冷链加工区厂房的建筑设计以拟入住的企业点为基础,厂房单元根据加工、冷藏、物流等功能灵活划分,结合项目区特有的地形地貌、环保、经济、美观的设计指导原则。运用现代建筑设计处理手法,以先进的设计理念,在满足各个建筑物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力图将建筑设计成具有时代感、以人为本的现代化建筑。

  5、项目总投资额及拟使用本期债券资金情况

  项目总投资72,031.5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22,031.54万元,占30.59%、发行债券50,000.00万元,占69.41%。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

  6、项目收益情况分析

  (1)项目收入测算

  根据《如东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成后,项目运营收入包括农产品种植区出租、生产收入和冷链加工区出租收入。本期募投项目的计算期为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经测算,运营期内项目实现总收入118,347.20万元,其中债券存续期内可实现经营性收入(不含政府补贴)91,147.20万元。

  1)农产品种植区出租收入

  ①钢架大棚出租收入

  项目建成后,形成12000亩的钢架大棚,规划全部出租给已入园和未来入园有需求的合作社、企业、承包大户等,根据建设单位和这些合作单位签订的意向协议,按每亩4000元的出租收入估算,年出租收入4800万元。按谨慎性原则,在项目运营期第一年出租率按80%,第二年及以后按100%考虑。

  ②智能温室出租收入

  项目建成后,形成400亩的智能温室,计划出租给入园有需求的企业作水培蔬菜、瓜果等新技术、新产品实验基地,根据建设单位和这些合作单位签订的意向协议,按每亩50,000元的出租收入估算,年出租收入2,000万元。按谨慎性原则,在项目运营期第一年出租率按80%,第二年及以后按100%考虑。

  2)农产品冷链加工区厂房出售收入

  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农产品冷链加工区厂房和辅助用房共110,579.99平方米,根据建设单位与拟入园区企业前期达成的合作协议,招商入园企业租赁使用四年后一次性购入厂房和辅助用房,租赁单价按0.6元/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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