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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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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4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和沟通的工作,为了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5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与天健签署的合同予以约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军

  ■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恺

  ■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6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期限分别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6月30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80,000.00万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可转债8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848万元的余额79,152万元,已于2017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开立的存储专户,账号为774469839450。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48290003号《验资报告》。上述款项均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根据《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016万元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2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6,722.5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4,460.57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160.57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300.00万元)。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1、实施进度具体调整情况

  ■

  2、实施进度调整原因

  (1)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17年12月21日到位,该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期3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实施进度主要受两个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不能按计划组织施工及竣工决算,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后,导致工程建设项目延期。另一方面,由于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技术的更新,对产品质量和差异化的性能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对研发中心规划建设做了进一步规划,因此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放缓“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到2021年12月31日。

  (2)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实施。由于高多层线路板产品品类不断丰富,工艺技术不断完善,为了保证技术、工艺的先进性,公司需对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进行优化,项目建设期较原计划时间有所延长。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放缓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将“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到2021年6月30日。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7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11日,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崇达”)提供授信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事项概述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江门崇达提供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1年。江门崇达使用该授信额度时,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江门崇达

  1、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9日

  2、注册地址: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363号

  3、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4、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

  5、经营范围: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江门崇达截止2020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34.71%。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银行授信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系出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可有效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对外担保审批决策及内部控制程序符合监管部门要求,上述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含控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24,699.55万元(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09.85%;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189.8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89%。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事项。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8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0年12月1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0日(周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4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14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提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0年12月29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

  联系人:朱琼华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传真号码:0755-26068695

  电子邮箱:zqb@suntakpcb.com

  4、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11月修订),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5     投票简称:“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0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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