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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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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0-096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湖南凯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中精密”)于2020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截至2020年12月10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凯合合伙累计减持2,915,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2、股东凯合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354,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

  2020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股东凯合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股东凯合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356,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截至2020年12月10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股东凯合合伙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

  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注:以上变更前后占总股本比例均按总股本287,076,385股计算得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凯合合伙持有公司股份8,792,2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数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54,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等作出了如下承诺:

  1、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凯合合伙承诺:除本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除上述承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凯合合伙持股意向

  本企业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的持股平台,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结束后,将根据合伙人意愿及公司股价情况,对所持的公司股票作出相应的减持安排。如果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不违背限制条件下,针对本企业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伙人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其他合伙人可全部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将由公司董事会收回。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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