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80,694,80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29%。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展期后)为 215,35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 76.72%,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4%。
●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6,124,8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46%,本次质押展期后,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215,3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64.07%,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股东红楼集团关于其持有公司股份部分质押展期的函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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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集团本次质押展期是对前期股票质押业务的展期,原质押公告详见公司《临2019-020兰州民百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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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