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6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罗瑞发、王明宽、李娜、李朝莉和王丽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披露了《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大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罗瑞发先生、王明宽先生、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和王丽娟女士计划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7月3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故上述股东的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
近日公司接上述股东通知,获悉其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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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自2020年5月18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权益变动公告以来,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61%。
(2)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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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自2020年5月1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权益变动公告以来,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82%。
(3)王丽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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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娟女士自2020年6月16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权益变动公告以来,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7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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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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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丽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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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中,股东减持前后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2)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售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公司总股本在本次减持前后有发生变动,减持前的总股本为120,518,161股,减持后的最新总股本为180,636,097股,故上述“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中进行计算的股本基数不同;(3)上述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敏行电子、罗瑞发先生、王明宽先生、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和王丽娟女士等股东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股东承诺本次减持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上述股东承诺本次减持与此前在《招股说明书》、《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或公告中所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7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大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2,421,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95%)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近日接到大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通知,获悉其计划在近期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瑞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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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敏行电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罗瑞发先生持有敏行电子94%的股权,为敏行电子的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与敏行电子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不得超过未来6个月。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随行就市,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次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6、拟减持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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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敏行电子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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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承诺外,股东敏行电子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
敏行电子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敏行电子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敏行电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敏行电子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