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12月10日,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顺利摘得嵊州市经济开发区M2020-10号出让地块,标志着长鸿高科60万吨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项目正式落地嵊州,步入全面开工阶段。
一、交易事项概述
1、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2月10日以挂牌方式,出让嵊州市经济开发区M2020-10号地块。
2、根据2020年12月10日收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认长鸿生物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7,100万元。
3、本次土地摘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摘牌地块的基本情况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M2020-10号地块位于经济开发区罗小线与明心岭路交叉口。土地面积141,42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三、本次摘牌结果对公司的影响
长鸿生物摘得嵊州市经济开发区M2020-10号出让地块后,标志着长鸿高科60万吨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项目正式落地嵊州,步入全面开工阶段。根据项目规划,项目分二期进行,每期30万吨/年,总建设周期5年。第一期首次先行建设10万吨/年生产线,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生产PBAT、PBS、PBT等不同产品,同时具备扩链改性生产其它不同牌号产品的能力,配套建设第一期所需包括污水处理、空分空压等设施在内的全部公用工程和操作管理办公设施,同时配套下游薄膜、塑料袋等终端成品生产、储运设施。该项目建成后,将与SBS产业链结合形成二个主线,双轮驱动,优势互补,拓宽企业发展空间,可以提高公司的整体产业规模和综合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