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现持有北京毓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毓秀公司”)20%股权,毓秀公司由于经营需要开展了ABS供应链业务,总金额150,000万元人民币。该项业务由毓秀公司另一股东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开”)就此项业务向保理商及或计划管理人出具《付款确认书》,在毓秀公司不能到期还款时,北京首开将承担补足清偿责任。为体现同股同权原则,华通公司向北京首开出具《反担保承诺函》,承诺若北京首开向ABS项目中的保理人及或计划管理人实际承担了毓秀公司到期未还款项,华通公司将按北京首开实际为毓秀公司补足清偿款项的20%向毓秀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以偿还北京首开超股权比例承担的债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我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0年7月27日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对项目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毓秀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04,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我司已使用为毓秀公司担保额度0万元,本次担保后,我司已使用为毓秀公司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未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本次对毓秀公司提供担保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北京毓秀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涛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6号院1号楼五层L57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持股比例35%,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
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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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公司不是我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毓秀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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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担保承诺函主要内容
1、华通公司向北京首开出具《反担保承诺函》,承诺若北京首开向ABS项目中的保理人及或计划管理人实际承担了毓秀公司到期未还款项,华通公司将按北京首开实际为毓秀公司补足清偿款项的20%向毓秀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以偿还北京首开超股权比例承担的债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2、承诺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48个月。
3、承诺函自有效期届满或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失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华通公司为毓秀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毓秀公司ABS业务顺利开展,符合我司整体利益;毓秀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我司在毓秀公司派驻财务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及时跟踪毓秀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华通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毓秀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合理;毓秀公司向我司提供相应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0年11月30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821,821.61万元,占2019年末归母净资产的300.53%;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6,092.87万元,占2019年末归母净资产的60.74%。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