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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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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2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11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本公司”或“公司”)独立董事王俊杰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俊杰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龙泉股份拟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

  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证券代码:002671

  法定代表人:付波

  董事会秘书:唐倩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

  联系电话:0519-69653996

  联系传真:0519-69653985

  公司网址:www.lq-pipe.cn

  电子邮箱:longquangd@163.com

  2、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议案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俊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俊杰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曾任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龙泉股份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龙泉股份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且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做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0 年12月18日至2020 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内容详见附件)。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

  收件人: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邮编:213000

  联系电话:0519-69653996

  联系传真:0519-6965398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王俊杰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俊杰先生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股份减

  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王晓军先生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王晓军先生计划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53,133股。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军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情况

  2020年1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王晓军先生被确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一。为避免短线交易,王晓军先生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

  3、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现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3、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一)

  名称: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明泽丽湾22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鑫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场跑道及各种排水管道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养护花卉、首术种植(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混凝土制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9月30日,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15,299.83万元,净资产12,077.35万元;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620.16万元,净利润-80.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先生及其父亲许景新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人(二)

  名称:建华建材销售(广东)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南三路393号906房

  法定代表人:邱欣尚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钢材批发;混凝土销售;混凝土预制件销售;玻璃钢制品批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截至2020年9月30日,建华建材销售(广东)有限公司总资产107,409.36万元,净资产792.89万元;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45,251.81万元,净利润-290.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建华建材销售(广东)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先生及其父亲许景新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三)

  名称: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营口盖州市西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鹏飞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物流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货运代理、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物销售(含汽车配件、轮胎,不含危险化学品)、有形动产租赁;机动车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2,096.17万元,净资产99.01万元;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8,968.23万元,净利润303.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先生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障碍风险较小。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在该事项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15至2020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龙泉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2月1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全部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因与部分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江苏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对上述全部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全部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龙泉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2月2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唐倩、翟慎琛

  联系电话:0519-69653996

  传    真:0519-69653985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

  邮    编:2130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1。

  2.投票简称:“龙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12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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