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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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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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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基准日华夏鼎禄三个月定开债券C的基金份额为0,本次仅对华夏鼎禄三个月定开债券A实施分红。根据《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鼎禄三个月定开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0.013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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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2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根据本公司2020年12月9日发布的《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将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5日(含当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泡泡玛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泡泡玛特”)的港股IPO全球发售(以下简称“本次全球发售”)。本次全球发售的联席保荐人、联席全球协调人中,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全球发售的发售价由联席全球协调人与泡泡玛特于定价日协定。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本次全球发售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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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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