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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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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
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基础份额)基金代码:160418)之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股A,基金代码:150299)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股B,基金代码:150300)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与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由于华安中证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由于华安中证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折算为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前,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或者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合并为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按照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0元、1.0100元、0.790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注:具体折算结果以登记结算机构为准

  5、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折算为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7日内1.50%,7日及以上0.5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20年12月15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银行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股基”,交易代码:160418)、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股A”,交易代码:150299)和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股B”,交易代码:150300)。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每个会计年度的12 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不参与定期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约定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 份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将按1 份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获得约定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前与折算后,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不变。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 元部分,将被折算为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分配给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 份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将获得按照1 份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分配的新增华安中证银行份额。

  持有场外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持有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12 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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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定期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参考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暂停交易,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管理人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将于2020年12月17日开市复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2020年12月17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2020年12月16日的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20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一)由于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或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二)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分配给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持有人,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华安中证银行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四)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分级运作的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并终止华安中证银行A 份额与华安中证银行B 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详情。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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