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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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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071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山西路桥”)于2020年11月26日公告了《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并于2020年12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19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0日披露了对该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报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重组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对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章节:

  在“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中更新披露了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的相关内容;

  在“十、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中更新披露了山西高速集团关于平榆高速土地、房产权属的承诺、关于承担平榆高速诉讼或有损失事项的承诺函及关于履行业绩补偿的承诺函的相关内容。

  二、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

  在“二、标的资产相关风险”之“(六)平榆公司房产、土地权属存在瑕疵的风险”中更新披露了山西高速集团关于平榆高速土地、房产权属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在“二、标的资产相关风险”之“(八)诉讼和仲裁可能导致损失的风险”中更新披露了山西高速集团关于承担平榆公司诉讼或有损失事项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在“二、标的资产相关风险”之“(十一)标的公司收费权质押风险”中更新披露了标的公司收费权质押风险的相关内容。

  三、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交易概况”章节:

  在“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中更新披露了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的相关内容;

  在“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的相关内容;

  在“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中,补充披露了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相关内容。

  四、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章节:

  在“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中,补充披露了2020年12月补缴注册资本的相关内容;

  在“二、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质押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山西高速集团关于平榆高速土地、房产权属的承诺事项、未办证土地情况、相关权属证书办理进展及应对措施及房屋建筑物情况的相关内容;

  在“二、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质押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二)主要负债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融资合同重大债权债务情况的相关内容、更新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相关内容。

  在“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一)主营业务”中,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内公司通行费收入波动的原因和可持续性分析及平榆高速所处区域其他可替代的高速公路、铁路情况及其影响的相关内容。

  在“八、标的资产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中,更新披露了山西高速集团补缴平榆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内容。

  五、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章节:

  在“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评估的合理性以及作价的公允性分析”之“(四)重要指标变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中,更新披露了收益法评估时对相关指标的波动的分析的相关内容;

  在“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评估的合理性以及作价的公允性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本次收益法评估中其他因素对评估值影响的合理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六、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章节:

  在“三、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之“(一)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之“3、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中,补充披露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比例、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情况;

  在“三、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之“(一)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募集配套资金占交易总金额的比例情况;

  在 “三、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中补充披露了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

  七、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章节:

  在“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分析;

  补充披露了关于本次交易业绩补偿的相关说明。

  八、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在“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了平榆公司业绩大幅波动的原因。

  九、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章节:

  在“二、关联交易情况”之“(四)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中补充披露新增关联交易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及具体安排。

  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章节:

  在“二、标的资产相关风险”之“(六)平榆公司房产、土地权属存在瑕疵的风险”中更新披露了山西高速集团出具的承诺内容;

  在“二、标的资产相关风险”之“(八)诉讼和仲裁可能导致损失的风险”中更新披露了山西高速集团出具的承诺内容;

  在“二、标的资产相关风险”之“(十一)标的公司收费权质押风险”中更新披露了标的公司收费权质押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重组报告书“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章节:

  在“一、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之“(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中补充披露了山西高速集团、山西交融集团资金占用的原因及偿还占用资金的最新进展;

  在“六、相关方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更新了自查期间等内容。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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