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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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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20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20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端,交易代码:150249)、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场内简称:银行基金,基金代码:161723)。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将按1份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分配给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将按1 份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份额数

  ■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自该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赎回、转换、合并、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场外))、直销机构场外申购、代销机构单日单基金账户不超过100万元的场外申购业务;继续暂停本基金场内申购、分拆、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相关限制如有调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最新公告为准。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20年12月16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20年12月15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20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20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由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

  公告

  根据《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端,基金代码:150249)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B端,基金代码:150250)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1.1372元、1.0401元、1.2343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备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披露的折算结果为准。

  2、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前,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或者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合并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按照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基准日(含)前,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在此期间,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存在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在折算后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溢价率越高,折算后溢价消失而遭受的损失越大。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招商中证银行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后自确认之日起计算持有期及收取赎回费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赎回费率:

  (1)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

  (2)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赎回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收取的其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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