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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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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1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分别于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名增至9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变,仍为3人。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12月10日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12月10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孙彤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12月10日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12月10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12月10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参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权利挂牌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持有的上海辰商软件科技有限公司46%股权(对应230万元出资份额)以及要求樟树市思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到期按《〈股权转让与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回购的相关权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首次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426.85万元。

  鉴于在首次信息发布期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申请标的资产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将挂牌价格在标的资产评估值 1,426.85万元的基础上下调20%,即公司以不低于 1,141.48 万元的价格转让标的资产。除上述调整外,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不变。

  《关于调整参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权利挂牌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12月10日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12月10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月出生,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硕士学位。曾任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植国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席总裁,湖州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中植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捷诚万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先生控制的中植国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中植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青岛捷诚万和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过认真调研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备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根据候选人孙彤先生提交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我们认为候选人孙彤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彤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增选孙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参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权利挂牌价格的独立意见

  本次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权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由于在首次信息发布期内前述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有效实施本次资产出售,公司拟下调挂牌价格,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本次交易方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且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改善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将挂牌价格在标的资产评估值 1,426.85万元的基础上下调20%,即公司以不低于 1,141.48 万元的价格转让标的资产。除上述调整外,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不变。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邱新、姜琳、陈亚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85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参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权利挂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调整挂牌价格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集团”或“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权利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辰商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辰商”)46%股权(对应230万元出资份额)以及要求樟树市思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图投资”)到期按《〈股权转让与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回购的相关权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首次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为人民币1,426.85万元。上海辰商的其他股东思图投资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辰商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权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2020年11月25日,公司接到北交所的通知,本次挂牌事宜已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公示挂牌信息。本次挂牌公示期为 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本次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426.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权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2020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北交所的通知,公司在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首次信息发布期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申请标的资产在北交所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拟将挂牌价格在标的资产评估值 1,426.85万元的基础上下调20%,即公司以不低于 1,141.48 万元的价格转让标的资产。除上述调整外,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不变。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参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权利挂牌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权利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挂牌价格的调整在授权范围内。

  (三)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受让方尚未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是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调整挂牌价格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上海辰商股权及相关权利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改善资产结构,降低管控和投资风险,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因本次交易最终成交价格尚未确定,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需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上海辰商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方尚不明确,交易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82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集团”或“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目前公司董事会由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人增至9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变,仍为 3 人。

  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相关手续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的条款:

  ■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3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函》,提名孙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孙彤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彤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股东的提名。(《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12月10日公告)

  如孙彤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月出生,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硕士学位。曾任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植国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席总裁,湖州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中植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捷诚万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先生控制的中植国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中植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青岛捷诚万和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4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2020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 19 号楼保利国际广场 T1-2703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 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12月10日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010-85660586)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12月25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融钰集团证券部,邮政编码:1320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 19 号楼保利国际广场 T1-2703A

  3、现场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85660586或0432-64602099

  邮箱:kangchao@royalholding.cn

  联系人:康超、姚恒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2

  2、投票简称:融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

  1、非累积投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 “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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