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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0-00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0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00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变更为40,001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启用国家新版经营范围,为适配国家新版经营范围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及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等实际情况对《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本次使用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自2020年10月(含)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周晓勤先生、林斌先生、谭丽丽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控基本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内控基本制度进行系统性的修订。

  逐项表决结果: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由董事会召集,于2020年12月28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0-009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包磊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许维先生列席了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0-00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设计”或“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30号文核准,地铁设计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13.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33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034,846.2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4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大型银行的投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地铁设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地铁设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0-00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津贴调整情况

  随着公司上市后规范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独立董事工作强度增大,专业素质要求提高。为有效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自2020年10月(含)起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对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而确定的,有助于有效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0-01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0年12月2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提案中,提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2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4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维、孙艺汉

  联系电话:020-83524958

  传    真:020-83524958

  电子邮箱:xxpl@dtsj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3

  2、投票简称:地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0-00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号)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40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00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变更为40,001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0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关于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启用国家新版经营范围,为适配国家新版经营范围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

  调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岩土工程设计服务;其他工程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岩土工程勘察综合评定服务;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服务;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钻探;桩基检测服务;基坑监测服务;地下管线探测;测绘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城乡规划编制;技术进出口;工程勘察设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调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专业设计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环境保护监测;室内环境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测绘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服务;安全评价业务;消防技术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及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等实际情况,现拟将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登记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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