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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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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截至2020年9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

  注:公司与天津思睿尔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天津英捷利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6.95%和10.00%的股份,双方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天津思睿尔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作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因此公司对天津英捷利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实质控制。

  2、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

  注1:“√”表示该年末纳入合并报表合并范围,“-”表示该年末不纳入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三)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和非经常损益明细如下:

  ■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帐款余额年初、年末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余额年初、年末平均值

  (6)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含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四)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总资产分别为98,387.63万元、126,260.34万元、214,111.28万元和206,443.37万元。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8年末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首发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81,006.06万元、96,544.75万元、167,330.37万元和140,279.5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82.33%、76.46%、78.15%和67.9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7,381.57万元、29,715.59万元、46,780.91万元和66,163.86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7.67%、23.54%、21.85%和32.0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主。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6,522.50万元、49,895.39万元、38,669.84万元和32,620.62万元,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短期借款等构成。

  在负债结构方面,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08%、100.00%、92.49%和100.00%。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26、1.93、4.68和4.30,速动比率分别为1.83、1.63、4.21和3.71。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短期偿债需求。2019年末较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大幅上升,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要系2019年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位,资本实力上升所致。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2、1.91、1.50和0.85,受下游公司主要客户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速度下降,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64、3.79、3.00和1.46,主要受到公司订单集中度和公司备货周期的影响。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8,307.62万元、95,247.10万元、78,439.89万元和38,085.85万元。受客车行业整体需求下降影响,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下降17.65%。

  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技术研发、品牌、客户渠道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继续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保持竞争优势地位。

  三、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65,60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行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前述“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重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以及购买设备等)涉及的累计支出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含30%)(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的事项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4、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具体程序如下: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决通过。

  5、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6、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7、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8、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5月16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63,765,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26,376,518.40元;本次股利分配已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完成。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18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51,686,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35,168,698.40元;本次股份分配已于2020年6月12日实施完成。

  2、最近三年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6,154.52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0.50%,公司利润的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各项业务发展投入,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0-075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4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C栋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4日

  至2020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议案1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邢映彪、陈丽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3日9:00-17:00

  (二)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区枝山路13号C栋4楼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黄璇

  2.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C栋4楼会议室

  3. 联系电话:020-36471360

  4. 传真:020-36471423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八、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0-07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8日,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一般经营范围:消防器材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经营范围:消毒器械销售(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拟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事宜。

  二、 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变更等情况,公司对《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将修订后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0-070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电气”)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65,606.6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0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1年6月30全部转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0年和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期增长10%;(2)与上期持平;(3)较上期下降10%。

  5、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606.6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现假设转股价格为13.50元/股,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转股数量上限为4,859.75万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假设2020年度、2021年度不进行转增股本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考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

  8、假设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9、未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10、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在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的情况下,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转股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债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工作,始终瞄准国际市场技术发展前沿与趋势,引领国内车载电气产品的研发方向。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商用车塞拉门项目”、“5G移动车载医疗项目”、“智能驾驶培训系统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利用公司自身系统平台和车载行业基础,拓宽原产品线,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中层以上人员稳定,在公司服务年限平均超过十年,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公司通过积极开展内部培训、专家讲学、外派学习、产学研合作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培养出了一批行业内具有高素质、高知识层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的综合型人才。

  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主要以自有技术储备和内部人才为核心团队,同时引入外部技术骨干和行业专家的方式搭建完善的人才梯队,为后续项目顺利落地做好充分准备。公司将充分利用外部技术专家、技术人才、客户资源,同时发挥内部管理团队丰富的管理经验,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技术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逐步形成了以产品研发为核心,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科技管理体系。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已逐步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形成多项授权保护的专利技术,并实现多项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司具备实施此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储备。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持续不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维持核心竞争力。

  3、市场储备

  在市场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各省市,目前已成为国内知名客车生产厂商的长期合作的配套商之一。公司与客车生产厂商的良好关系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产品研发能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为持续稳定盈利、巩固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与众多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客户配套生产的能力较强,在业内具备一定品牌知名度,也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下游市场打造了较好的储备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实施此次募投项目的人才、技术和市场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实施募集资金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核心产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并提前实施各项前期工作,包括人才和营销储备等,从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建立了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规划(2020-2022)》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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