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26,163,3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7%,累计质押股份100,000,000股(含本次), 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2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2%。
2020年12月8日,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函告,2020年12月7日,中国宝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了本公司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手续,并在同日将所持本公司股份中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再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中国宝安预计未来半年内无质押股份到期情况,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9.26%,占公司总股本的23.2%,对应的融资余额为人民币8亿元以上。
中国宝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国宝安的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可控。
2、中国宝安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以上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