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主要客户均具有较高的信誉度,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比例较低,但数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仍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如果客户出现支付困难,拖欠发行人的销售货款,将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6,276.97万元、37,552.97万元、35,801.65 万元和41,328.0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03%、29.92%、25.32%和28.45%;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437.55万元、1,316.84万元、608.25 万元和987.2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装饰原纸产品售价有所波动,在未来下游需求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下,公司产品可能发生滞销、降价等情形,导致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可变现净值,进而产生存货跌价的风险。此外,公司木浆贸易业务的产品售价受国际木浆价格变动影响较大。虽然公司对木浆贸易规模进行了主动控制,但由于木浆采购周期较长,如果未来国际木浆价格大幅波动,仍可能导致公司存货面临较大的跌价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入至产生效益存在一定的周期,发行人未来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可能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因而导致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钭正良、钭江浩父子直接及通过华旺集团间接控制华旺股份66.92%的表决权,钭正良、钭江浩父子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钭正良、钭江浩父子的持股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虽然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以避免实际控制人的不当控制行为。但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发展战略等进行不当干预,仍可能影响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拥有比较严格的供应商筛选标准,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有着较高的要求。尽管发行人拥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装饰原纸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采取了质量控制措施,但如果未来发行人对产品的质量控制不力,使产品出现质量瑕疵,可能导致发行人面临客户索赔甚至客户流失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品牌优势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研发风险
发行人深耕装饰原纸行业多年,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与研发水平。公司紧随装饰原纸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自主开发了多项核心技术与关键工艺,提升了装饰原纸的性能,并实现了装饰原纸应用范围的拓展。但如果未来发行人未能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持续更新、升级核心技术,或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不成功,公司的技术优势与产品竞争力可能会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4、人才流失风险
长期以来,发行人一直高度关注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在装饰原纸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培养了一批具备丰富经验的管理人才和拥有较强创新能力的技术人才,在公司的持续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建立合理的激励政策和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发行人增强了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并持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如果未来发行人的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流失,将对发行人的技术优势与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和实现发展目标起到积极作用。虽然公司已经进行了审慎详细的可行性论证,认为项目预期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因工程进度、施工质量、投资成本等因素发生变化而与预期产生差异,从而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2、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尽管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基础、生产管理经验储备等方面进行了谨慎的可行性分析,但由于本次新增产能规模较大,项目建成后的市场需求与产品销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动,或者装饰原纸行业整体产能快速增加,加剧了市场竞争,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可能无法及时消化,从而对项目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4,845.23万元。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可能无法实现,公司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的大量增加而出现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1、装饰原纸销售合同
(1)正在履行的合同
公司在年初与主要装饰原纸客户签署年度《装饰原纸购销协议》,截至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与主要装饰原纸客户签署的正在履行的购销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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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装饰原纸年度购销合同未约定单价和合同总金额;公司与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INTERPRINT GmbH未约定年度采购数量;
注2:广东天元汇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元诚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
(2)已履行完毕的合同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主要装饰原纸客户签署的且已履行完毕的购销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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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装饰原纸年度购销合同未约定单价和合同总金额;公司与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约定年度采购数量;公司2017年度与临安南洋装饰纸有限公司未约定年度采购量;
注2:广东天元汇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天元和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天元诚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成都德必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瀚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德必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常州佳饰家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苏佳饰家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临安银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系杭州临安银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
注3: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装饰原纸客户韩印有限公司未签署年度框架合同。
2、木浆销售合同
(1)正在履行的合同
公司与木浆贸易客户签署单笔《纸张纸浆购销合同》,报告期内,截至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与主要木浆贸易客户签署的超过500万元且正在履行的木浆销售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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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履行完毕的合同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主要木浆贸易客户签署的且已履行完毕的超过500万元的木浆销售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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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合同
1、原材料采购合同
(1)正在履行的合同
公司与供应商签署单笔采购合同,截至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签署的超过500万元且正在履行的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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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与华旺热能签署的合同未约定采购数量和金额,华旺热能为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因此在上表列示。
(2)已履行完毕的合同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署的且已履行完毕的超过500万元的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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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与华旺热能签署的合同未约定采购数量和金额,华旺热能为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因此在上表列示。
2、设备采购合同
(1)正在履行的合同
截至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与主要设备供应商签署的超过500万元且正在履行的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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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履行完毕的合同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主要设备供应商签署的且已履行完毕的超过500万元的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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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借款合同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借款合同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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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信及担保合同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授信及担保合同主要包括:
1、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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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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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临安2019年保证金协议字023号为2019年9月25日签署的“临安2018年总协字002号、临安2018年总协补字002号、临安2018年总协补字002-1号”授信业务总协议下的保证金质押总协议。
3、授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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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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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建工程合同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在建工程合同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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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协议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承销和保荐事宜做出了规定,内容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承销方式、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条款等。以上协议的签署符合《证券法》以及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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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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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查阅地点:杭州市临安区滨河北路18号
发行人: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滨河北路18号
电话:0571-63750969
联系人:黄亚芬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电话:021-68801584
联系人:李华筠、赵小敏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