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张长建先生通过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3,369,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5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董事张长建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三)
(一)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董事张长建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四)
(二)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无最低比例限制。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