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独立董事王立冬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丁波代为表决。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依照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根据2020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增加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公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经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37,417,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 0.5 股,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748,359.10元(含税),共计送转增股本167,483,591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04,901,546股。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2020年季度权益分派工作(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 “2020-080”号公告)。
根据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增加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需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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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依照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上述章程修改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公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上网公告附件
龙建股份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