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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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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0-117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08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并分别于2020年8月7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2020-099、2020-106)。

  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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