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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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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0-09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99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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