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许汉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石化”、“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许汉祥先生的通知,许汉祥先生与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凯汇达”)于2020年10月2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许汉祥先生转让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1,523,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22%)给天凯汇达。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及2020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许汉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2020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协议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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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2、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吴中金控”)为天凯汇达的一致行动人。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许汉祥先生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360,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599%,不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但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天凯汇达持有公司19,916,8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510%,一致行动人吴中金控持有公司6,294,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6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211,6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415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