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0-083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年12月4日

  2、股票期权登记数量:770.00万份;期权简称:中矿JLC1;期权代码:037888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中矿JLC1,期权代码:03788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0年11月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2020年11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完成情况说明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11月26日

  2、授予数量:770.00万份

  3、授予人数:43人

  ■

  4、行权价格:19.97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期权简称:中矿JLC1

  7、期权代码:037888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三)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分别对应标准系数如下表所示: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确定的情况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中矿JLC1;

  2、期权代码:037888;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年12月4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使公司业绩持续提升。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0-084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0年12月10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53.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0年11月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2020年11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情况说明

  1、授予日:2020年11月26日

  2、授予数量:253.00万股

  3、授予人数:90人

  ■

  4、授予价格:9.9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3)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分别对应标准系数如下表所示: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确定的情况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出具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 第1-00189 号),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0年11月26日止,公司已经收到9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2,5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认购款合计25,274,7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3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2,744,700.00元。截至2020年11月26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280,456,476.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80,456,476.00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1月26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12月10日。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七、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280,456,476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0.4993元/股。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及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张学书先生因实施《关于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于2020年7月进行了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2日(公告编号:2020-003)、2020年5月18日(公告编号:2020-033)及2020年7月9日(公告编号:2020-052)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对张津伟先生、张学书先生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须在其卖出行为发生六个月后。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有关授予事宜。

  除上述人员以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于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

  十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使公司业绩持续提升。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0-085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转股价格:15.53元/股。

  2、调整后转股价格:15.48元/股。

  3、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0年12月10日。

  一、关于“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矿转债,债券代码:128111),根据《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矿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11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1月26日,同意以9.99元/股的价格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53万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12月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7,926,476股变更为280,456,476股。

  根据规定,上述股份变动完成后,中矿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由原来的15.53元/股调整为15.48元/股。【注:P0=15.53 元/股,A=9.99 元/股,k=0.9103%;P1=(P0+A×k)/(1+k)=15.48元/股。】

  “中矿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12月10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