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0-05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拍卖引起的股份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更。
●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数为4,000万股,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星化学”)总股本的12.67%。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3日,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开展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4,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196,805,600元。2020年11月27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浙 01 执 586 号之一),裁定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东方”)持有的亚星化学股票 40,000,000 股(证券代码 600319)归买受人潍坊市城投集团所有,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4日、2020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临2020-053)。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光耀东方持有的亚星化学股票 40,000,000 股(证券代码 600319)已变更登记至潍坊市城投集团名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方基本情况
潍坊市城投集团
企业名称: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MA3CH7UY48
法定代表人:马永军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及资本运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和农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年9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43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439号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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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十五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收到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方编制完成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光耀东方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更。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潍县中路4801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潍县中路480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星化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7日
第一节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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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永军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MA3CH7UY4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439号
经营期限:2016-09-22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0536-5018086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及资本运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和农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发起人):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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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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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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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城投集团目前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公司发展战略,基于对亚星化学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长期战略合作的需要,以拓展公司自身的投资业务布局,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取得亚星化学40,000,000股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拍卖的形式取得亚星化学40,00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6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潍坊市城投集团通过竞买号U2222于2020年11月1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亚星化学(证券代码600319)40,000,000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竞拍成功。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196,805,600 元(壹亿玖仟陆佰捌拾万伍仟陆佰元整),竞拍资金为潍坊市城投集团自有资金。根据该拍卖网络平台自动生成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2020年12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市城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6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成功竞买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 号)的规定,被拍卖股票上原有的质押权归于消灭,通过司法解冻程序后,该等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情形,截至披露日以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亚星化学的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 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
2020年12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
2020年12月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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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