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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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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0-05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于2020年11月26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0年12月7日10点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鲁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2月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12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0-052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2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华融榕基软件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对本次持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17年5月12日,本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方式完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本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86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为0.30%。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5月12日至2018年5月11日。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仍持有公司股票1,867,900股,持股比例约为0.30%;也未存在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于2021年2月8日到期,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长一年至2022年2月8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至2022年2月8日。

  在存续期内,如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延长期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

  ———————             ———————            ———————

  叶东毅                     孙  敏                    胡继荣

  日期: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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