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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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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12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规定,《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且未依照《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亿股份”)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0年6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有关政府部门和有关中介机构组成的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并表决通过了公司临时管理人转为正式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的表决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在宁波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由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经报请宁波中院同意,公司将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由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并于2020年11月26日披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16),管理人现将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银亿股份出资人组由截至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银亿股份股东组成。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提案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包括出资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即视为通过。

  三、现场出资人组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和下午1:3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出资人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出资人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1,投票简称:“银亿投票”。

  2、提案编码及意见表决

  (1) 提案编码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出资人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下午3:00。

  2、出资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出资人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涛

  联系电话:(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248352(请注明“出资人组会议收”)

  邮箱:000981@chinayinyi.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出资人组现场会议的所有出资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风险提示

  (一)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风险提示

  1、宁波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且未依照《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及治理结构等,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但公司仍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股票目前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风险提示

  银亿集团、银亿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三)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目前重整投资人尚未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遴选的重整投资人能否成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81,投票简称:“银亿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的授权委托书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受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12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于2020年12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2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并在2020年12月8日前完成相关回复和披露工作。

  公司管理人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中内容较多、涉及面广、工作量较大,且部分内容需相关中介机构发表明确意见,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后,公司管理人预计延期至2020年12月9日前对关注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二O二O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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