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商城
股票代码:600306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四路11号长安花园C栋20A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丽湖社区西丽湖路36号深圳市旅游职业训练学校办公楼107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深圳市深之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东座915(仅限办公)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三:深圳市西丽湖度假村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路西丽湖度假村内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0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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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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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的基本情况
1、深旅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旅股份穿透后实际控制人王立正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系父子关系,深旅股份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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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旅股份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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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的基本情况
1、深之旅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之旅投资为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其穿透后实际控制人王立正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系父子关系,深之旅投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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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之旅投资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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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三的基本情况
1、西丽湖公司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西丽湖度假村有限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深旅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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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丽湖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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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至正股份,证券代码:603991)20,124,450股的股份,占至正股份总股本的27%。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公司目前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偏低,增持公司股份,将摊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成本。同时能进一步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相信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尽职尽责,勤勉认真的履行其自身职责和应尽义务,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供更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方案,带领公司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向或安排,但未来拟会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如未来涉及控制权问题,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依照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的数量不低于178万股,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持有公司股份12,27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9%;一致行动人之一深旅股份持有公司股份6,164,395股,占公司总股本3.46%;一致行动人之二深之旅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4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一致行动人之三西丽湖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388,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王强持有公司股份13,310,340股,占公司总股本7.47%;一致行动人之一深旅股份持有公司股份8,257,395股,占公司总股本4.64%;一致行动人之二深之旅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777,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一致行动人之三西丽湖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951,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295,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于 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2月0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906,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增持公司股份1,03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0.58%;一致行动人之一深旅股份增持公司股份2,0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7%;一致行动人之二深之旅投资增持公司股份2,627,993股,占公司总股本1.48%;一致行动人之三西丽湖公司增持公司股份3,146,021股,占公司总股本1.7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增持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全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增持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等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295,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的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以及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如果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295,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未与公司发生任何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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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一致行动人,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王强
年 月 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盖章: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王靖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盖章:深圳市深之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王立正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三盖章:深圳市西丽湖度假村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三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李志民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商业城董事会办公室,供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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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王强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王靖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盖章:深圳市深之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王立正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三盖章:深圳市西丽湖度假村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三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李志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