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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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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10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收到《问询函》5个交易日内就涉及事项作出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披露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对《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公司相继延期至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7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1日披露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2)、《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8)、《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0、临2020-094、临2020-095、临2020-099)。

  截至目前,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继续延期至2020年12月14日(含)前回复上述《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10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工程款及违约金合计146,593,966.29元人民币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近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二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地产”)的《民事起诉状》及传票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开庭时间:2021年1月7日

  (二)诉讼机构名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三)诉讼机构所在地:天津市

  (四)诉讼当事人:

  原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二: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事实、理由、请求

  (一)主要事实与理由

  南通二建承建松江地产开发的“东丽湖百合澜庭”项目,因松江地产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原告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37,347,500.65元;

  2、依法判令被告一自2020年7月14日起,按每天84,829.96元标准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10月30日,该项违约金为9,246,465.64元);

  3、依法判令原告对《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东丽湖百合澜庭项目多层1-26号楼、高层1-10号楼及地下车库、会所的变卖、拍卖价款在137,347,500.65元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依法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第1、2项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依法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以及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用等。

  (三)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情况

  南通二建已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松江地产、公司的银行存款146,593,966.29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津03民初1554号案件《民事起诉状》 、《民事裁定书》 及《传票》 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10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松江”)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集团”)近期因流动资金紧张,出现债务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的逾期本金,均不包含尚未支付的利息以及因逾期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和罚息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需支付债务逾期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从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及信用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若未能妥善解决上述债务逾期事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会因此面临诉讼的风险。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分别与上述债权人及相关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公司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逾期债务。

  公司将根据逾期债务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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