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20-065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鉴于上海梅林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关联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成员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财务公司的综合财务服务能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及光明集团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光明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增加集团内部协同效应,公司自2015年起经上海梅林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及光明集团共四次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上海梅林成员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它金融服务。目前该协议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

  鉴于上海梅林成员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财务公司的综合财务服务能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及光明集团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期一年。

  财务公司是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光明集团出资人民币10.2亿元(占财务公司51%的股权)、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8亿元,占39%股权)、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占10%股权)共同投资设立。作为光明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的金融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是为各成员单位拓宽融资管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光明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光明集团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5年5月26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9.66亿元

  法人代表:是明芳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

  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

  经审计,光明集团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总资产2,760.45亿元,净资产965.32亿元,2019年1-12月合并营业收入1,555.19亿元,净利润30.69亿元。

  未经审计,光明集团截止2020年10月31日,合并报表总资产2,887.52亿元,净资产971.77亿元,2020年1-10月合并营业收入1,198.24亿元,净利润20.41亿元。

  2、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9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39号嘉里中心办公楼二座33层

  公司性质:财务公司是具有金融牌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中国银监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业监管。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伟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情况: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20亿元(占51%),

  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80亿元(占39%),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占10%)。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经审计,财务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38.35亿元,净资产30.80亿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4.36亿元,净利润2.56亿元。

  未经审计,财务公司截止2020年10月31日,总资产263.33亿元,净资产32.11亿元,2020年1-10月营业收入3.19亿元,净利润1.85亿元。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的内容

  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提供担保;

  5、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服务;

  6、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服务;

  7、办理转账结算及相关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存款服务;

  9、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

  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范围内的其他金融业务。

  (二)金融服务的原则

  各方确认并同意,财务公司为上海梅林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将遵守以下

  原则:

  1、关于存款服务:财务公司承诺吸收上海梅林成员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

  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亦不低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关于综合授信服务:上海梅林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财务公司承诺向上海梅林成员公司发放综合授信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亦不高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授信的利率,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的第三方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财务公司向上海梅林成员单位提供授信业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关于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外,财务公司承诺向上海梅

  林成员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同期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的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其它

  光明集团承诺:将敦促财务公司切实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与承诺。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时,光明集团董事会已作出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

  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财务公司受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

  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

  2、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

  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

  次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对本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因此,董事吴坚、沈步田、汪丽丽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独立董事在会前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会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行为规范。

  (2)上海梅林此次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审议与披露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监管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2020-066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高于9亿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年

  ●贷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为盘活存量资金,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正广和网上购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购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牛饲料”)、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生园食品”)之间拟通过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借款,委托贷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9亿元,贷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因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关联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公司与财务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9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39号嘉里中心办公楼二座33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238.35亿元,总负债207.55亿元,净资产30.80亿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53.41亿元,总负债221.23亿元,净资产32.18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光明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梅林及子公司网购公司 、鼎牛饲料 、冠生园食品之间通过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借款,委托贷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9亿元,贷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借入方

  (1)公司名称: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6月27日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川桥路1501号

  注册资本:9.38亿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电子商务,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发布、经济信息服务,销售: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含冷冻(藏)食品),马口铁,印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食品机械及零件,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海梅林母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91,027万元,总负债为281,355万元,净资产为309,672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21,763万元,总负债288,444万元,净资产为333,319万元。

  (2)公司名称: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12日

  公司住所:闸北区万荣路379号1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主要经营范围: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有毒及危险品)、木制品、金属材料、针纺织品、体育用品、实验室设备、建筑材料、家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鼎牛饲料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7,730万元,总负债为31,994万元,净资产为15,736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5,486万元,总负债为35,014万元,净资产为20,472万元。

  2、借出方

  (1)公司名称: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6月17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惠阳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09亿人民币元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销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冠生园食品经审计的总资产215,630万元,总负债为104,473万元,净资产为111,157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8,864万元,总负债87,439万元,净资产为111,425万元。

  (2)公司名称:上海正广和网上购物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2日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25号603-D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4,030万人民币元

  主要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日用百货、健身器材、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数码产品、体育用品、通讯设备及附件、电信业务、及提供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货运代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网购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862万元,总负债为18,004万元,净资产为5,858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446万元,总负债16,572万元,净资产为5,874万元。

  (3)公司名称: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详见借入方1)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对本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上海梅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以通讯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0年12月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由董事长吴坚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通过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因此,关联董事吴坚先生、沈步田先生、汪丽丽女士已回避对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3、会前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通过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坚先生、沈步田先生、汪丽丽女士已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中委托贷款资金为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新增的相关交易事项

  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就公司关于通过财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后,不含本次交易,通过财务公司共发生1笔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交易事项。

  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光明食品集团财务公司为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鼎牛饲料提供委托贷款5,000万元,期限为1年。

  (二)通过财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情况

  通过财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尚未到期的委托贷款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公司在金融框架协议下通过财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9.5亿元,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20-064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以通讯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0年12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由董事长吴坚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光明食品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上海梅林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关联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详见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吴坚、汪丽丽、沈步田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通过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正广和网上购物有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和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之间通过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借款,委托贷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9亿元,贷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详见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通过财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吴坚、汪丽丽、沈步田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各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其中第5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基于经营需求、各银行贷款利率以及银行放款额度等因素,2021年向各银行申请授信如下:

  (1)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4)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

  (5)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

  (6)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

  (7)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0,300万元)。

  (8)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

  (9)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

  (10)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1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山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1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13)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2020-2021年银行贷款授信展期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2019年八届二次董事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银蕨农场与澳新银行、新西兰银行、荷兰合作银行及中国银行等四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期限为2年,总额3.2亿新西兰元的银行授信协议(详见公告2019-035和2019-044)。为确保企业未来12个月保有资金符合当地相关要求,加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现同意银蕨农场申请将2020-2021年总额3.2亿新西兰元的银行授信期限延期6个月,至2022年4月30日。担保方式为自有资产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根据2021年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需求,2021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共计10.6亿元。其中:(1)向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4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2)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申请人民币2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3)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苏淮安苏食肉品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续贷的议案

  2020年4月子公司江苏淮安苏食肉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申请的4,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现同意淮安苏食以自有土地房产(淮安市淮安区铁云路58号房地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申请4,800万元流动资金续贷,贷款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独立董事郭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时经提名委员会讨论,选举独立董事郭林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7)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20-06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梅林会议室(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3日

  至2020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梅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上海梅林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及《上海梅林关于通过财务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9:00点—16:00点。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 3317。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四)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18号

  邮编:200082

  联系人:袁勤

  联系电话:0086-021-22866016

  传真:0086-021-22866010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