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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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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12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有关政府部门和有关中介机构组成的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并表决通过了公司临时管理人转为正式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的表决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公司管理人现就股票停复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牌事由及停复牌安排

  银亿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2月11日9:30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议题为债权人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进行分组表决。

  银亿股份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20年12月11日14:30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将由出资人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1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第一条、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由于公司管理人正在筹备银亿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7日开市起停牌5个交易日,在《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出资人组会议表决并由管理人披露本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后,公司管理人将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0年12月14日开市起复牌。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目前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且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21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至(五)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宁波中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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