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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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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0-05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14日就第二大股东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东方”)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占光耀东方所持公司股份数的100.00%)被司法拍卖事宜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编号:临2020-046、临2020-048)。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浙 01 执 586 号之一)。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光耀东方持有的亚星化学(证券代码600319)4,000万股股票。买受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最高价196,805,600元拍得,并已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光耀东方持有的亚星化学(证券代码600319)4,000万股股票归买受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700MA3CH7UY48)所有。

  二、买受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三、解除对光耀东方持有的亚星化学(证券代码600319)4,000万股股票的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股权变更过户相关文件。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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