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公司董事秦卫国、卢卫东、罗时华、林宏,监事黄赫平、王进林,高级管理人员刘哲、滕鸿、韩学军、张亚明、李家兵、李颂华、舒明春、张勇、朱德强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共计将不超过5,492,725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5%。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上述人员减持时,其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上述已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自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12月3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713,001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为1.247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
注:1.表格若出现数与各分项之和不一致的情况,均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实际减持数量、减持后持股数量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最新总股本377,727,513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秦卫国、卢卫东、罗时华、林宏,监事黄赫平、王进林,高级管理人员刘哲、滕鸿、韩学军、张亚明、李家兵、李颂华、舒明春、张勇、朱德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秦卫国、卢卫东、罗时华、林宏,监事黄赫平、王进林,高级管理人员刘哲、滕鸿、韩学军、张亚明、李家兵、李颂华、舒明春、张勇、朱德强签署的《关于减持凯龙股份部分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