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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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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11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0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以及公司副总经理宋铁辉先生、财务总监姜晓明先生、原副总经理金水祥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4日、11月26日披露《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毕垒先生以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注2:本次减持前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导致总股本数量减少,因此本次减持时间过半以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注3:公司已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金水祥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故截止公告披露日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数为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上述股东将继续履行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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