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0-105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8,673,632.24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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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划分补贴类型并确认上述事项,上述补助与收益相关,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0-106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暨对外投资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增资福建和盛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置信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信智能”)增资入股福建和盛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盛高科”)3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增资福建和盛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20-096号)。
本次交易以202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经过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依据。置信智能以评估值4,715.68万元为报价,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场内交易成功摘牌。
近日,置信智能与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试所电力调整试验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永福集团有限公司及和盛高科共同签订《福建和盛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和盛高科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7,142.86万元,并由置信智能以认缴和盛高科新增资本的方式成为和盛高科股东,具体如下:
置信智能同意以4,715.68万元的投资金额认缴和盛高科新增的2,142.86万元注册资本,投资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2,572.82万元计入和盛高科的资本公积,由和盛高科原股东、置信智能按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置信智能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和盛高科缴付4,715.68万元投资款,以按约履行增资义务。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和盛高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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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2020-107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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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杨东伟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现场参加会议,由超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谭真勇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部分董事因公务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部分监事因公务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牛希红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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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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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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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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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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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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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47,456,382股份、关联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28,138,981股份,依法回避表决;议案3、4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冯晓奕、王志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并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