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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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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0-67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共青城互兴明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传承互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57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共青城互兴明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互兴明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传承互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传承互兴”)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1,796,9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47%(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共青城互兴明华《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和《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共青城互兴明华减持股份超过1%,且本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本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相关情况

  (一)减持股份超过1%的相关情况

  ■

  ■

  (二)减持数量过半具体情况

  共青城互兴明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传承互兴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1,796,9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47%,目前已减持公司总股本的1.9398%,本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共青城互兴明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传承互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共青城互兴明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传承互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1、共青城互兴明华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2、共青城互兴明华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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