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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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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10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6)。

  2020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投资”)提交的《关于增加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舜元投资提议将《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或“贵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盈方微股份124,022,984股,占盈方微总股本的15.19%。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提议贵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以下临时提案:鉴于贵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且该议案尚需提交贵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简化工作流程,本公司提议将《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本公司特此声明:本公司认为上述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保证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15.19%。舜元投资具备临时提案人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6)中其他事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7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9号1号楼B和颐至尊酒店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系舜元投资本次提议的临时提案,且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上述议案1、3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458号308、312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博

  电话号码:021-58853066

  传真号码:021-58853100

  邮政编码:200050

  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海市关于疫情防范的各项规定,为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特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通过授权委托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会表决;

  2、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如实登记个人近期行程、有无发热及患者接触史等信息,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随申码为绿色的股东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0,投票简称:盈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及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10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7日起暂停上市。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如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4.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为恢复股票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1、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已取得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51%股份;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出售的标的资产包也已完成了相应的交割手续,相关标的资产包已交付至受让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相关停滞业务已剥离,同时新增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公司的产业链实现向下游延伸。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整合芯片研发设计和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依托现有的技术、资源以及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客户、供应商优势,实现业务的协同发展,持续推动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力争实现恢复上市的目标。

  2、持续催收并收回部分应收款项

  公司持续推动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舜泉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收到应收款项 9,209,354.87元(扣除审计费305,029.80元),故实际收到应收款项合计8,904,325.07元。

  3、持续推动公司合规治理、规范运作

  公司不断加强自身合规治理,全面提升规范运作的意识,有序推动各项管理制度的科学修订并严格执行,持续健全、优化内控体系,有效提升信息披露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恢复上市的目标。

  三、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1-58853066

  2、传真号码:021-58853100

  3、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4、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458号308、312室

  5、邮政编码:200050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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