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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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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0-105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H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于2020年12月1日、12月2日、1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达到13.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经管理人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2020年11月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另外,法院发出《公告》和《通知书》称,公司债权人应当于法院《公告》发布起30日内,即2020年12月6日24时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法院2020年11月25日发布的(2020)吉04民破10-2号《公告》,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2月11日上午9时以网络直播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将对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 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2020年11月26日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会上,将审议表决《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会议参会方式和审议内容详见管理人于2020年11月26日披露的《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和《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管理人经核实,公司目前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管理人和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管理人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将积极配合做好重整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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