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洪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6,802,6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9%。陈洪凌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3,870,2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52%。
一、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洪凌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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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洪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802,672股,累计质押股份为3,870,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52%。一致行动人张祖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963,676股,累计质押股份为1,200,4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33%。一致行动人宋瑾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股,无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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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祖秋先生所持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 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请做好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