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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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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0-064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53 可转债简称:苏银转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经公司2020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方案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52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8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江苏银行A股股本总数11,544,522,822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3,463,356,846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11,430,280,544股,可配售3,429,084,163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00919”,配股简称“苏银配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114,242,278股,可配售34,272,683股,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4.59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8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江苏银行全体A股股东配售。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20年12月17日(T+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期及网上清算日,即2020年12月9日(T+1日)至2020年12月16日(T+6日),江苏银行A股股票和“苏银转债”停止交易、江苏银行优先股“苏银优1”暂停转让;本次配股T-3日至T+6日期间,即2020年12月3日(T-3日)至2020年12月16日(T+6日),“苏银转债”停止转股。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A股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20年12月4日(T-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8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江苏银行A股股本总数11,544,522,822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3,463,356,84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11,430,280,544股,可配售3,429,084,16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114,242,278股,可配售34,272,683股。

  4、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4.59元/股。

  5、发行对象: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6、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通过网下定价方式进行,由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证券负责组织实施。

  7、承销方式: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8、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9、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江苏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江苏银行资本充足率,支持江苏银行未来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一)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方法

  1、认购方式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参与认购。

  2、认购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T+1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3、认购数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配股,可配股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江苏银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0.3)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缴款方法

  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700919”,配股简称“苏银配股”,配股价格4.59元/股。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二)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方法

  1、认购方式

  通过网下认购,在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证券处进行。

  提请股东注意:如既持有江苏银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又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应分开认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部分的配股通过网下认购方式,在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证券处进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部分的配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联席主承销商原则上不接受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部分的配股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进行认购。

  2、认购时间

  2020年12月15日(T+5日)15:00前。

  3、认购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配股,可配股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江苏银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为认购上限。认购数量大于认购上限的部分为无效认购,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认购数量即为认购上限;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

  4、发送认购资料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应在2020年12月15日(T+5日)15:00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证券邮箱600919@ecm.bocichina.com。邮件标题应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全称+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例如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全称为“张三”,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A123456789”,则邮件标题应为:“张三+A123456789”):

  (1)填写完整的《网下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必须为EXCEL文件);

  (2)签署盖章完毕的《网下认购表》扫描件(请务必保证电子版《网下认购表》与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联席主承销商有权以EXCEL版文件信息为准);

  (3)《网下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须提供;

  (4)机构股东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须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6)划付认购资金转账凭证扫描件或转账成功界面截图。

  《网下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可在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证券官方网站(www.bocichina.com)下载,下载路径为“机构金融-投资银行-业务公告-江苏银行配股网下认购表”。

  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30分钟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电话010-66578999进行确认(咨询时间9:00-12:00,13:00-17:00)。已获得回复邮件确认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填写的《网下认购表》一旦发送电子邮件至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证券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个股东只能提交一份《网下认购表》,如某一股东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网下认购表》,则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定其中某一份为有效,其余视为无效。

  5、缴款方式

  参与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必须在2020年12月15日(T+5日)15: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苏银配股”字样。如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A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A123456789苏银配股。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考虑到资金的在途时间,请在划款30分钟之后再进行资金到账查询。认购资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收款银行账户:

  ■

  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20年12月15日(T+5日)15:00前汇至上述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可视为无效认购,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的以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有效认购数量。请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仔细核对汇款信息并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有剩余,则余额部分将不早于2020年12月17日(T+7日)按汇入路径返还。认购资金在认购冻结期的资金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三、验资

  本次配股将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网上、网下配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上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网下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

  四、律师见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配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五、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江苏银行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2月17日(T+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江苏银行A股股票将于2020年12月17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失败,则江苏银行A股股票于2020年12月17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0年12月17日(T+7日)

  (2)退款额: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如不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20年12月16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六、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及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2月7日(T-1日)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七、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八、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九、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南京市中华路26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2890919

  2、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6578999

  3、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839453

  4、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博航路68号5楼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58835189

  5、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5608356

  6、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二十三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3640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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