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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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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2.43%减少至40.45%。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4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控股股东、董事长徐善水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7,604,7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15,209,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徐善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徐善水先生于2020年12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7,545,000股,约占公司2020年12月3日总股本380,238,957股的1.98%,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1,33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43%。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12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7,545,000股,约占公司2020年12月3日总股本380,238,957股的1.98%,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公司股份153,78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公司于2020年7月4日披露的《集友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实施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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