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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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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编号:临2020-057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以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价不超过5.5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除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5.52元/股(含5.5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40元/股(含5.40元/股)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 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007,850股,占公司总股本(2,364,122,864股)的比例为0.13%,购买的最高价为3.61元/股、最低价为3.5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732,620.3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0 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3,836,493股,占公司总股本(2,364,122,864 股)的比例为 1.85%,购买的最高价为 4.30 元/股、最低价为3.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165,010,274.2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2020-58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三楼牡丹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公司副董事长张静女士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杨国平、梁嘉玮、倪建达、卓福民因公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赵瑞钧因公请假;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贾惟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管郭红英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

  1.01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议案名称: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2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承宜、游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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