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通知,获悉李世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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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再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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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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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说明
1、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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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外的其他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内、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
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质押到期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延期质押、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等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5、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